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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辦理離婚是否仍須填寫離婚協議書?一般的離婚協議書最後面會有男方,女方及見證人之簽名等資料.但如果是找律師辦理,是否就不需填寫見證人資料?但是否又需補律師的資料?謝謝!!

2006-07-15 16:51: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是的!
找律師辦理離婚,通常的效用在於透過律師的專業,讓離婚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內容能夠平衡顧及雙方的權益,不致使任一方的權益莫名地遭受損害。
找律師辦理離婚,律師可以充當見證人,所以,還是需要見證人的資料(如果律師是見證人亦同)。
請記住!離婚,必須雙方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完畢,離婚才會發生法律效力。切記!切記!

2006-07-15 20:33: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天策 3 · 0 0

民法1050條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
之登記。

所以一定要書面的離婚協議書
找律師辦協議離婚仍要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當然該律師可以擔任其中一位證人

證人需要填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喔,否則在戶政事務所登記上會有困擾

2006-07-19 13:03: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IN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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