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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有人欠我一筆不小數目的錢,想請他寫借據讓自己有個保障,請問借據要如何 寫在法律上才有效? 有需要附註哪一些證明嗎?謝謝 =麻煩各位大大給我建議=

2006-07-13 08:35:0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請問保管條是什麼??謝謝

2006-07-14 08:18:39 · update #1

4 個解答

{向000借款新台幣00000000元整},這句話之後最好加上,業已收訖,因為這張借據只是證明有無借錢的債權行為,但是交付金錢的物權行為沒有提到~~

2006-07-13 10:55: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方 3 · 0 0

1.建議你叫他開本票就可以了..待注意要核對身分證...
本票上也要寫明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住址.
另..發票地要寫你的住址喔...這是管轄問題
2收據
本人000,生於民國000年00月00日,身分證字號000000000,於民國000年00月00日向000借款新台幣00000000元整,約定民國000年00月00日須償還此筆借款,唯恐口說無憑,特立此據無誤.
立據人:000
地址:0000
中華民國000年000月000日立
ps:最好要有身分證影印本
小小意見供您參考.......

2006-07-13 12:50:58 補充:
樓上說的也可以

2006-07-13 12:52:37 補充:
有擔保品.或是有財產的人作保是最好的要不然ㄧ張紙沒有多大的用處

2006-07-13 08:50: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德 5 · 0 0

建議您還是請對方提供擔保品或是涉抵押權會比較能保障您自己.

2006-07-13 08:49: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建議你用保管條,不要用借據,因為保管條更有強制性

2006-07-21 18:50:37 補充:
嗯嗯嗯.......陽光說明的很清楚喲!!!

2006-07-13 08:42: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ames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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