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跟我最近發現了一件事情...就是他阿祖(台語)跟我阿祖(台)是兄弟....
請問這樣我們能再一起嗎?可以結婚嗎?生出來的小孩會有什麼問題呢?
PS..我的阿祖(台語)是媽媽這邊的...他的阿祖(台語)也是媽媽那邊的...
PS..阿祖(台語)是指我阿公的爸爸...
2006-07-12 22:26:4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社會與文化 ➔ 禮儀
妳→妳媽媽→妳外公→妳阿祖→妳阿祖的父母→他阿祖→他外公→他媽媽→他每個箭號兩邊連接的必須都是「親子關係(父母和子女)」,最後算看看有幾個箭號,就是幾親等。所以你們是八親等的旁系血親。根據民法第983條: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法律的原則是,條文不禁止的事項皆可行使,你們是旁系血親,所以適用的是第二項,你們已經超過六親等了,所以可以結婚。說得更簡單一點,只要你們輩分相同,且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同人(加起來有8個人),你們就可以結婚。而你們不僅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同人,連阿祖都不同人,要到阿祖的父母才相同,所以是可以結婚的。註:若兩人是平輩,且兩人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共4人者(重覆2組)乃親兄弟姐妹,2親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共6人者(重覆1組)乃堂兄弟姐妹或表兄弟姐妹,4親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共8人者(不重覆)關係太遠沒有稱呼,6親等以上。
2006-07-13 17:10:24 補充:
你的阿祖是你外公的爸爸,那麼他的阿祖是是他外公的爸爸還是他外婆的爸爸?
不過不管答案是哪一個,你們都是8親等。
2006-07-13 13:06: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我的阿祖(台語)是媽媽這邊的...他的阿祖(台語)也是媽媽那邊的...
請問他們同姓嗎
確定是親兄弟嗎
妳跟男友同姓嗎
如果是的話
那是很親的親屬
最好多考慮一下
2006-07-13 07:23: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胖 6 · 0⤊ 0⤋
近親不能結婚是因為怕遺傳到隱性的罕見疾病 但是"通常"隔了三代後機率就降到很低了 所以看你囉~~ 不過如有生育的計畫的話 最好先到醫院做一下產前的檢查一下比較保險
2006-07-12 23:01: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vic 1 · 0⤊ 0⤋
法律規定八姻親內不能接婚.所以這樣推算...
你=>你爸=>你爺=>你阿祖(&他阿祖)=>他爺=>他爸=>他
痾...
我也不是很確定.你可以找戶政人員問問的
2006-07-12 22:29: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