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欠銀行220萬於民國90年1月起銀行向法院提起將同事每月扣薪水3分之1每月扣1萬元執行到現在可是法院也查封房屋1棟而房屋最近法拍6月10日被人以238萬標走請問90年1月到95年5月薪水總共扣65萬+法拍屋238萬等於305萬減欠款220萬應該以夠償還銀行但是法院還是每個月繼續扣薪水應該要如何處理
2006-07-13 17:32:1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F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房屋被法拍是5月23日
2006-07-13 17:34:44 · update #1
我問過同事她原先和合作金庫借220萬但合作金庫將債權轉賣其他資產公司我同事只有欠這筆錢沒有再欠其他人錢
2006-07-15 17:15:23 · update #2
房子被拍賣後,法院如何分配拍賣款項呢?優先順序呢?一 .執行費用,指取得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從查封、測量、鑑價、拍賣登報等等,統稱為執行費用。二.扣土地增值稅(以土地拍定價格超出前次買入當年度公告現值課稅)三.抵押債權人(大部份都是銀行)分配,有多順位債權人時,依順位優先受償。四.房屋稅,地價稅,所得稅等國家欠稅。五.普通債權人(幾乎是民間債權人),有多位債權人時,依債權比例分配。六.如有甚剰餘,分配給原屋主所有權人。如不足清償債權人債務,法院會核發債權憑證,俟發現債務人有財產時再執行。債權銀行本金+利息及滯納金(也稱違約金)總額如在設定抵押額內,則為第三順序分配的抵押債權;如有超出,超出部份列為第五順序普通債權。房子5月23日被拍賣,分配表約在一、兩個月完成,同時會寄發給您同事,您同事就知道債務有無全部還清,債權銀行是否有權繼續扣薪。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7-17 11:57:10 補充:
既然只有220萬的債權,您要進一步查土地增值稅的金額,如果您同事的房子已買很久,則累積的增值稅就不少。拿到分配表後,請詳細查看。
2006-07-14 16:46: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首先想要請問你的是,你同事總共是欠多少(加其他的債權人),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雖然你同學的房子賣了238,可是如果有其他的債權人參與分配的話,那間銀行拿不到這麼多錢,他的債權無辦法完全滿足,他當然可以再扣下去,與例來說,甲欠乙、丙各200萬,乙拍賣掉了甲的房子賣了300萬,可是丙參與分分,最後乙、丙會各拿到150萬,所以甲還是欠乙、丙各50萬,這種狀況下,你就不能怪乙或丙去對甲扣薪了吧!
但是如果你同事全部只有欠這間銀行的話,在法院把拍賣的錢給了銀行之後,如果他還是來扣薪的話,你就可以去執行法院聲明異議,來排除了!
2006-07-13 18:16: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風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