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委託仲介將房子出租,結果租給一個每次都不準時匯租金的人,每次都有一堆理由及藉口,最可惡的是 ( 原本租給他是空屋租,上個月他叫說很熱,還要求裝冷氣給他,我想說好吧,給他方便一下看他會不會不好意思而後準時付錢,因為我沒有加收冷氣設備錢,但是結果還是一樣(每到付款日就給我裝笑維),為什麼我會將心比心(我也是跟人家租店面當房客),但別人卻當成理所當然!我該如何讓他也能體諒別人的心情?天啊?還有半年合約耶!好煩喔
對了, 當初簽約的人不是他本人而是第三人(他說沒帶身分證)那合約還算嗎?我實在不想租他.好累喔!
2006-07-12 19:52:2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秀秀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房客非常討厭仲介不跟仲介談,且仲介並不是那種負責任的仲介(連代收租金都舌舌唸)
2006-07-12 20:48:36 · update #1
簽約的不是他,你可以從這下手,反說簽約的人是二房東。然後趕他走丫~~
不走的話~~你就請他簽約的本人來說,叫他自已來住不然算毀約…你有權利這麼做的~我最近是接到一個這樣的案子丫~~不過那是二個月不交房租,又皮皮的說不聽,死賴著不走,屋主委託我們去把他請走~~事情是成功了~
有時我覺得啦~~惡馬惡人騎~~~呵呵
2006-07-14 17:03: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可兒 1 · 0⤊ 0⤋
可以找當地里長.陪同警察去驅離房客.你簽的是當初的房客不是他.所以你有權叫他搬離開!不然請當初簽約的房客出面解決.不然他在房子裡面亂搞或有什麼刑事問題.房東必須負責喔!所以呀你要比他硬!
2006-07-12 23:04: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慈心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