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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直接寫給我倉頡ㄉ公式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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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謝謝

2006-07-09 21:48:1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ohnson 1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軟體

3 個解答

倉=人、戈、日、口 取一、二、三、尾碼
頡=土、口、一、月、金 取一、尾、一、二、尾碼(這是最常見的)
謝 =卜、口、竹、竹、戈 取一、尾、一、尾、尾碼
鼠=竹、難、女、卜、女 取一、尾、一、二、尾
還有包含省略,一時想不到字可以解說,日後還會再補充

2006-07-18 08:52:20 補充:
倉頡取碼最多不會超過五碼

2006-07-18 08:57:02 補充:
編=女、火、竹、尸、月 取一、尾、一、二、尾,扁原本取碼是竹、尸、月、廿,編的尾碼有包含省略

2006-07-18 09:42:01 補充:
包含省略原則』是指「尾碼」的取法,要先視乎該尾碼是否被其他字形「三面包圍」或者「四面封閉」,若有這種情況,就要省略原有的尾碼字形,而取在外面包圍的字形碼。腦=月、女、女、田 取一、尾、一、二、尾碼,尾碼有包含省略

2006-07-18 09:44:11 補充:
1)取碼精簡 : 當一個字體擁有多種解碼組合時,就以字碼最少者為正確,即以精簡原則為準。

2006-07-18 09:45:14 補充:
2)取碼完整 (先繁而後簡) : 當一個字體有多種的取碼方法,且不同取碼之碼數相等,并無法以精簡原則為準,則必須依順序取較繁複完整的字碼,而再取較簡單的字碼。

2006-07-18 09:46:21 補充:
3)字形特徵 取碼除根據精簡、完整原則,也須保持原字形的特徵﹔即是在取碼遇到重疊字碼時,盡不取重疊字碼,而在兩個字碼相接之處分割取碼﹔分割字碼時不在筆劃的轉角之處分割。

2006-07-18 09:47:21 補充:
4.省略原則1)部份省略 在取碼時,無論字首或字身,當其取碼超過取碼規數時,中間部份將被省略,此為『部份省略』。例 : 〝蟬 LI-RRJ〞字的字首 〝虫〞字取碼為LMI,但只取首末碼LI,而字首中間之碼 M則省略 , 此為『部份省略』﹔其字身〝單〞字取碼為 RRWJ,但只取首次末碼 RRJ, 而中間之碼 W 則省略,此亦為『部份省略』。

2006-07-18 09:48:12 補充:
)包含省略 無論字首或字身,當其取碼超過取碼規數時,中間部份將被省略,但若其末碼被其他字碼三面或四面包圍,則取其外圍字形為末碼,并省略圍內之碼。

2006-07-18 09:49:51 補充:
若碼數不足則取全碼,包含省略無效﹒結合以上所講相信你一定可以學會頡輸入法,

2006-07-20 08:15:07 補充:
我還有一項沒補充到,就是倉頡的取碼原則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取,就是這樣。

2006-07-18 04:51: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浮雲遊子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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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7 06:51: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STODKPPSYOE 1 · 0 0

安安唷~
下載對照表看看
http://www.cbflabs.com/tec/cbflabs/cjworld/cj5.zip

2006-07-09 21:59: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思道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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