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法律達人:
日前我在路上與人發生擦撞(機車碰機車),我是肇事者,將對方碰倒在地,但當時
並未報警.對方手腳擦傷,我載對方去一院包紮後再到派出所,本想去備案,但警察
也沒做筆錄,也沒做什麼備案的手續,就建議只要雙方同意我們填和解書就行了,我當時也怕麻煩,與對方討論後對方也同意我陪他五千元然後填和解書就算了.
和解書上註明了雙方的名字地址等基本資料與賠償方式,同時雙方也已簽名蓋印錢也給了他,和解書中也有加註:
對方及其父母子女配偶放棄民事,刑事告訴權且不得再有異議或追訴情事,
請問現在對方是否還有權來追溯此事,像是說擦傷好不了,要我繼續出醫藥費等
我先前有查過其他發問的知識,有人說對方還這種未經法院公證或調解委員會公証的和解書指有民事上的效力,因對方有受傷,所以對方還是可以提出傷害告訴
,也有人說對方可提傷害告訴的時限是半年內,半年後對方就無權再追訴.
總之說法也有很多種,我現在也每天提心吊膽,怕他哪天會在纏上來,
因此希望各位能幫我解答一下:
1.對方是否有權再要我賠償或對我提傷害告訴
2.若對方真的找上來(或有權再告我),我該如何因應
3.因賠償費當時我是給他現金,沒向他拿收據,若以後他賴我沒給賠償費怎麼辦
感謝感謝!!
2006-07-04 16:49:1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但雙方已填具和解書,有留一份原稿在警局,我也問過警察,警察也說對方不能再追究,因和解書上有註明,這樣對方還是可以反悔嗎
2006-07-04 17:13:37 · update #1
to 所有回答者:
從大家的回答看來,對方應該還是有權對我提告.但這樣說來,對方保有了主動權,是否表示我以後就要這樣繼續每天
害怕下去,怕他隨時找上門來或想著今天會不會收到傳票
他又宣稱他有糖尿病,傷口不容易好........
所以我還想請問一下,有無其他方式可以避免上述狀況發生,例如再找他到調解委員會再和解一次??
感謝!!
2006-07-04 19:23:25 · update #2
"1.對方是否有權再要我賠償或對我提傷害告訴"有!不論是民事還是刑事.對方都仍有權追究民事賠償只要沒賠償的部份.對方都可追償(2年內)刑事告訴因是憲法保障的權利.所以不會因簽立和解書就喪失權利"2.若對方真的找上來(或有權再告我),我該如何因應"希望你當初在和解書上已註明賠償對方5仟元.這樣起碼能抵減.後續對方如果又來索賠.你就要求對方拿出醫療收據(而且要醫院的)而且你的和解書上也沒有見證人吧3.因賠償費當時我是給他現金,沒向他拿收據,若以後他賴我沒給賠償費怎麼辦同上
2006-07-05 02:37:09 補充:
最實在的解決方法.就是你去備案.然後持事故證明申請強制險出險.然後協助傷者辦理強制險理賠
2006-07-04 18:30: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 7 · 0⤊ 0⤋
雖說----對方也有權要求賠償或告訴
我還想請問一下,有無其他方式可以避免上述狀況發生,例如再找他到調解委員會再和解一次?? ---------------------------------------------------
建議
遇上再說.不要吃飽太閒....
2006-07-04 19:57: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sl1470 2 · 0⤊ 0⤋
1.首先,您的問題重點在於刑事告訴權是否可以放棄,答案是否定的,也因此,即使你
們於和解書上簽定告訴放棄權,只能說該簽訂無效力,因此對於他的提出告訴,你
也只能接受囉
2.就算到時候他們提出告訴,在檢察官那邊會要求你們在談和解,此時你就表明當
時你已經有和解過並且已支付和解金,相信檢察官會做出對你們最有利的處份
3.關於民事部份,由於你們已經和解,所以就算他們去告也告不起來,民事部份母庸
擔心
以上僅供参考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06-07-04 18:13: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隨著感覺走 2 · 0⤊ 0⤋
請注意法律的程序1.對方有受傷,且是你所造成的,對方當然有權利對妳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及民事損害賠償的告訴,這一點沒有問題2.重點在於開庭時,你必須主張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對方同意放棄告訴之權利,作為抗辯,還要提出和解書為證,民事部份法官自然會判對方敗訴,刑事部份檢察官會不起訴處分3.當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因為你是私下和解,如果對方主張和解書是偽造的,妳必須提出請法官傳訊簽和解書時在場的人來作證,例如在場之警察及雙方家屬,也可以要求鑑定和解書之簽名筆跡,在場證人若做不實之陳述,妳甚至可以告作偽證之人總之,妳所擔心的事應該不會發生,放心吧
2006-07-04 18:10: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但雙方已填具和解書,有留一份原稿在警局,我也問過警察,警察也說對方不能再追究,因和解書上有註明,這樣對方還是可以反悔嗎
2006-07-04 17:13:1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
如果是私底下和解的話 對方還是有權利 等於是反悔了 當然對方也有權要求賠償或告訴
2006-07-04 16:56:5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