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工作時 到客戶家裡送貨
結果被他們家的狗咬到
主人當場看到也不理
結果花費數百元去打破傷風
很生氣
請問要怎麼辦呢..
有拍照傷口、也有請醫生開證明了
2006-07-01 22:38:06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寵物 ➔ 狗
今天去他們家看狗 有個年輕人很不客氣
於是去報警了
警察去跟他們說我有準備告他們
他們才請一個無辜的親人
拿一千元要來和解
估且不論一千元夠一夠(要換多次藥)
可是事後連錢也沒收 想說原諒他們(其實不太想 ~因當事人根本沒來)
但沒想晚上一直打無聲電話來鬧
請問各位朋友遇到這種情況又該如何呢
2006-07-02 19:26:04 · update #1
1. 上網報料,要實說,否則會被反控告2. 報警4犬咬2女 狗主拘役50天 雖豎「內有餓犬」告示牌 傷人不能免責 (2006/6/30 蘋果日報) 親戚證明放狗上廁所 法官為釐清咬傷王女究竟是流浪狗或曹女的狗,曾到場勘驗,發現該處自成一區,以家犬強烈的地域性,若有流浪狗出沒,應會遭曹女的狗趕走。另一方面,曹女的親戚作證指出,當天有將狗鬆綁讓牠們做運動、上廁所,法官因而認定曹女的狗咬傷人。 雖曹女稱門口豎牌寫「注意:私人住宅內有餓犬請勿進入,進入者被咬一概不負責」,但法官認為不能因有豎告示牌就免責,仍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像這種狗咬人、狗咬狗的案例很多,法院也有判決,可以去司法院的網站查判決書。
2006-07-04 23:57:16 補充:
「無聲電話來鬧」,01. 換個來電顯示的電話,02. 向電信公司調閱通聯紀錄,03. 不要接。電信法 第7條 電信事業用戶查詢本人之通信紀錄,於電信事業之電信設備系統技術可行,並支付必要費用後,電信事業應提供之.你必須確定是誰打來的才可以報警 ,不知道是誰沒用。因被騷擾而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或導致住居安寧之干擾,在某種程度上已構成民法第184條或195條侵權行為之要件(須負舉證任務),得訴求法院為損害賠償或停止侵害或回復名譽等判決。
2006-07-02 04:30: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加菲貓愛狗狗 7 · 0⤊ 0⤋
忠達, 錯的是人不是狗, 洩恨在狗身上不對吧!就算狗死了,狗主人是不是又會去撿狗來養?非一勞永逸~被有主之狗咬傷是可以依法律控告的!
2006-07-12 05:55: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兔 2 · 0⤊ 0⤋
忠達兄 您說的很好~但因該對人~畢竟是人要負責,要不然給狗狗開罰單或告狗不就好嘞
2006-07-09 21:35:2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忠達 你說的很好
2006-07-07 11:35:08 補充:
最近他們又把狗放出來 所以只好帶隨著木棒之類 保衛自已
2006-07-07 07:32:4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私下解決吧~心情不好的話有個方法,
拿肉塊浸瀉藥水,再丟進他家,或是門口旁,讓那隻狗乖幾天,真的不爽的話就拿肉浸別的,讓那隻狗不再出現,一勞永逸,免得其它人受害,做做好事,不會教狗的人沒資格養狗。
2006-07-07 06:40:3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Ben 1 · 0⤊ 0⤋
你去找狗主人談談
如果他不賠償你..你就要去報警告他
如果他還是不理..(我真的建議你去告他)
2006-07-01 22:45:2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玲__*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