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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看新聞警察圍捕楊雙五的時候,不只一次威脅要把楊雙五養的狗打死楊雙五涉嫌組織犯罪暴力討債,但並非現行犯且沒有拒捕,警察卻一直大吼大叫,並不停出言恐嚇與威脅有沒有執法過當的情形呢 ?我看了覺得真是莫名其妙

2006-06-26 14:14:56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6 個解答

她的狗狗在法律上是屬"物"
而她的狼犬具有攻擊性
在管理責任人應盡管理之義務前提下
執法人員有義務提醒當事人行該管理責任
且執法人員因受指揮官偵辦該案件原因
為有確切事證楊員涉嫌相關案件
依法行相關執法行為
所無執法過當之責

之前上法律的課程學的

2006-06-29 10:55:29 補充:
責任人經執法人員告知應行管理之責而經告知後無行管理之責以致狼犬下樓攻擊或接近執法人員影響勤務執行安全及執行公務的前提下是可以把狼犬斃掉的

2006-06-26 14:27: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兔 3 · 0 0

楊雙五除了槍支以外,也很有可能用狼犬攻擊警察
當時攝影機是沒有拍到
不過我想大概是狼犬作勢要衝向警方,警方在事前嚇阻
難不成不警告就開槍。

警察在攻堅時的恐嚇與威脅
(三分鐘內棄械,否則開槍<<<這能是一般認知的恐嚇與威脅嗎?)
這不算恐嚇與威脅,這是執行公權力的嚇阻行動。

2006-06-28 00:21: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這是標準程序,提防萬一.想想如果你是警察,你會嫌陣仗太大而自願自己衝進去嗎?替那些警察想想吧!另外狗可視同為嫌犯之攻擊性武器,若有攻擊行為擊斃是理所當然的.

2006-06-26 16:07: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特大頭 6 · 0 0

太誇張了拉

2006-06-26 15:06:4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沒辦法 治安沒拼好 老闆要回家吃自己

2006-06-26 15:02:3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海盜 7 · 0 0

我昨晚看到新聞覺得好好笑喔~
居然媒體記者可以跟拍.他被扣上手扣後說的話真貼切=>做秀~~陣容有必要這樣嘛??

2006-06-26 14:30:0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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