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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在中壢的環中東路被撞,車主肇事逃逸!
事後被目擊者記下車牌後告知我們,我們報警的隔天他才出現
本來是說好希望與我們和解
妹妹的傷勢滿嚴重,左手骨折住院7天還有開刀
與對方求償醫藥費實支實付和兩個月薪資
另外加精神賠償6萬,共15萬左右
但對方居然說10萬以內解決,不然他寧願\"擺爛\"不處理
當下當然是和解失敗
請問這樣我們可以告他什麼呢??
肇事逃逸嗎?還有什麼??
如果要上法院會很麻煩嗎??
還是可直送簡易法庭?
以他這種惡劣態度可以申請緩刑嗎??
希望能得到答案!!感謝各位了!!

2006-06-25 17:24:50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惠君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嗯!有備案了!還有證人喔!他前天居然還跟我妹說"你手裡釘剛釘打雷下雨小心被劈"之類的沒良心話....真是超惡劣!

2006-06-25 18:17:00 · update #1

但他不是車主耶....車主是他老婆...而且出事當天警察聯絡車主~他老婆居然說找不到人!但錄口供時,他居然說他當天太累所以回家就睡了@_@真的是前後不一致!!

2006-06-25 18:19:36 · update #2

警方送案會直接送簡易法庭嗎?還是可以自己送??
自己送的話,中壢的交通事故要送哪個簡易法庭呢??
因為此案件一看就知道是對方錯,送簡易法庭應該比較節省時間吧!?

2006-06-25 18:39:47 · update #3

但警察說要幫我們送法院了耶@_@~調解好還是直接送法院好呢??因為對方已經為和解意思了....說明要擺爛~現在也不接電話了!

2006-06-25 18:57:37 · update #4

但警察說要幫我們送法院了耶@_@~調解好還是直接送法院好呢??因為對方已經無和解意思了....說明要擺爛~現在也不接電話了!

2006-06-25 18:58:04 · update #5

可是 "1" 對方現在就是已經擺爛不聯絡了阿QQ

2006-06-26 03:33:00 · update #6

tim 先生您好~警察說要直接送法院=>不是簡易法庭喔!
那會不會麻煩多了呢??

2006-06-26 15:15:02 · update #7

已經問過學法律的朋友了!警察方面很有"問題"!已經向警政署提出檢舉!!我覺得阿!!民眾與到這類問題還是要多問問專業人士!!不要讓自己權益受損!!而且只要車禍有人受傷都一定會開三聯單!!沒有就是有問題!!

2006-06-26 19:29:36 · update #8

還有阿!!朋友說如果要送法院報案上一定要告"肇事逃逸和傷害罪"才算刑法喔!!很多警察會只以"肇事逃逸"送法院!=>這只算交通法!這對我們被害者權益上差別很大!!!!

2006-06-26 19:56:57 · update #9

7 個解答

其實將求償簡化.還是可以跟對方達成和解的因為對方的行為強制險仍可以理賠.所以令妹的醫療費用可由強制險支付.所以對方可以少負擔一點!(15萬-強制險可理賠部份=對方需負責的金額)筆者試想這應該也接近對方所提出的10萬元理賠金吧緩刑的部份.只要對方5年內無刑事紀錄.法官都有可能給予緩刑

2006-06-26 21:14:07 補充:
不連絡的話就等法院通知是否開簡易庭要看檢察官怎麼送~不過無論如何.你只需出庭指證就可以了!交通事故都是送事發地的地檢署

2006-06-27 03:05:06 補充:
刑法上是"肇事遺棄罪"-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不需要加告傷害.因為肇事遺棄罪本來就是非告訴乃論(不用請律師).拿事故證明單及甲式驗傷單(當初的醫院拿就可以.費用比一般驗傷單貴.是用來訴訟用的!)前往警局或事發地地檢署提出告訴!告傷害還有可能要另外花費5萬以上的律師費.而且不得由敗訴方支付

2006-06-25 22:07: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 7 · 0 0

很感謝信任與寫信給我:我以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庭與民事庭,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實際經驗回答您首先預祝令妹早日康復大家要心平氣和坐下來談不要問什麼律師,代書,會愈弄愈糟他們會把證人說成通緝犯,和解說成不和解,造成當事人萬分恐懼我妹妹與友人騎機車以停置路邊,卻被後方無駕照的汽車追撞,對方肇事逃逸,我們因對方態度惡劣,不願和解,警方說只願意幫我們用肇事逃逸送法院1.請問對我們權益有影響嗎??答案:不會2.還是過失傷害我們可以自己送地檢署呢??答案:交通警察移送地檢署3.警察說只送肇事,但朋友和警政署服務員都說可以加告傷害罪喔!答案:警察是對的:他們只負責現場繪圖錯的:朋友和警政署服務員都說可以加告傷害罪4.還有阿!!朋友說如果要送法院報案上一定要告"肇事逃逸和傷害罪"才算刑法喔!!很多警察會只以"肇事逃逸"送法院!=>這只算交通法!這對我們被害者權益上差別很大!!!!答案:刑法:過失傷害罪交通規則:肇事逃逸5.麻煩您回覆了!!感激不盡!!!!答案:不客氣祝福您達達 敬上

2006-06-27 09:33: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我最近也發生車禍,頸椎受傷,復健要做四個月左右,醫生不保證以後不會再復發,對方也是肇事逃逸,路人記下車號,警察通知對方始出現,他的車在我後方撞我機車可是他卻說不知道撞到人,我很生氣對方不在乎別人的生死,更氣警察一直在幫他說話,對方說他有誠意賠,但聽到我開醫藥費用50萬叫我送法院好了,從此沒電話,我很奇怪對方如此有歭無恐,後來聽有經驗的人說第一次發生的車禍對方有權申請緩刑,這是政府給的機會,而且通常都會通過只判緩刑,如果是這樣難怪有些肇事者抱著無所謂的心態,現在我為我的理賠傷腦筋,如真如此,唉!法律好像保障肇事者,對受害人很沒保障!

2006-06-25 22:00: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我同意上面幾位大大所說,遇到這種人千萬別辜息他...
什麼叫不然就擺爛...直接告其肇事逃逸,再告傷害,我可以肯定告訴妳一點...我算了一下...此類案件,的合理要求是70萬....你上法院就這樣說吧...還可以說...妳合理的懷疑他有酒駕,才肇逃...讓他自己慢慢去和法官解釋吧....

2006-06-25 20:19: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白 5 · 0 0

肇事逃逸又不和解絕對不可能緩刑要緩刑也要跟被害人和解後才有可能建議你們可以先申請調解調解也是有法律效力了而且調解對方比較不會說一些五四三的話

2006-06-25 23:04:37 補充:
那就上法院吧?沒想到對方那麼蠢!

2006-06-26 19:56:29 補充:
檢察官會先開偵查庭傳喚被告也會傳喚你們偵察終結之後才會移送法院過程...滿慢的(我想哪一國政府都一樣)等到審判下來拿到錢可能要半年一年喔最好有心理準備!值得安慰的是不和解對方絕對會坐牢!

2006-06-25 18:55:3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請問你有到警局備案嗎?若要告對方需有警察所做的車禍現場記錄文件.為了告成對方請別怕麻煩.你可以告對方傷害.若對方是營業車可提業務過失罪論告.而肇事逃逸是公訴罪.一但你提出告訴.對方不但要賠賞.還得進牢房.請你加油.該告就得告.別讓對方猖俇了.

2006-06-25 17:39:5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ㄚ宏 7 · 0 0

這是屬肇事逃逸而且他又不願和解,我朋友被撞拿到48萬,既然他擺爛那先去簡易法庭,到時價格任你開,每台車有保險,可要求保險公司賠,而且他的刑責會加重,

2006-06-25 17:32:45 · answer #7 · answered by 東方不敗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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