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
中華民國 第九任 總統 副總統 就職紀念幣 (民國85年5月12日所購)
如果賣給銀行 ~ 能夠多少賣?
還有去不同的銀行 賣的價錢會不同嗎?
問題二:
當初這款紀念幣是出了幾套?
2006-06-24 10:05:0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遊戲與休閒活動 ➔ 嗜好與手工藝
當年我家人購買時,我尚未出生
只是有一張收據單購入金額一萬六
怎麼只有200!?
2006-06-24 19:11:14 · update #1
這是所謂的紀念幣.也就是收藏紀念用的.當初發行代理單位是台灣銀行.發行量:16萬枚.含銀量:99.99%.重量:31.135公克.但是銀行絕不可能向您買回的.以法律上來說:有標明法定面額"貳佰元".若您真的要賣給銀行?只有200台幣而已.當然基本銀價遠超過200元.
2006-06-25 00:30:58 補充:
別懷疑:這是商品的一種.並不是法定貨幣.何況貨幣也不能買賣.只能兌換.那面額200元是所謂的法償價值.購買1萬6千元.不代表永遠都能以1萬6千的價值.說這些稍有批評政府.但實際就是這樣.為什麼銀行要以16000元買回?沒有法律規定.因為這是收藏紀念用的...
2006-06-25 14:03:07 補充:
若真要出售?請拿至網路拍賣.價錢由市場所決定!
2006-06-24 13:16: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南彰化-小蔡 7 · 0⤊ 0⤋
他寫購入16000元應是金幣的一種非銀幣..基本面值2000元..東南一枚賣14000元 你可用12000+開始起標..鑄8萬枚..9999純金
2006-06-26 23:16:39 補充:
銀行賣紀念幣是要賺錢所以上面的面植多少就能換回多少..有點騙人的感覺..建議去銀樓打自己喜歡的金幣比較好
2006-06-26 19:13: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