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為公務員退休領有月退休金,但在外欠了很多債務,在丈夫過逝後,因為妻子名下有房子一間,怕被法院查封,因此想辦理抛棄繼承,但因為妻子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因此不知辦理了抛棄繼承後,是否還能領丈夫一半的月退休金呢?煩請善心人士給予解答,謝謝!
2006-06-22 20:57:3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鴕鳥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想知道有沒有其它的變通方式呢?
2006-06-25 19:51:58 · update #1
如果拋棄了繼承權除了過世者的負債可以一併拋棄以外
當然財產也要拋棄囉~~總不能佔便宜嘛!!
2006-06-29 03:00:03 補充:
很遺憾,並沒有其他變通方式.....要繼續領退休金那就得幫丈夫還錢,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償還的話還是拋棄繼承權吧!!至少房子留下來了就算租出去也還有收入ㄚ
2006-06-22 21:18: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少熏 6 · 0⤊ 0⤋
這樣的狀況就不要辦理拋棄繼承權
把妳名下的房子轉到別人名字(當然要找可信任的人辦過戶)退休金照領
等法院來通知也只能請求1/3的月退金
而妳還有2/3可以花用!
(因為妳有回答我的問題,幫妳回答ㄛ)
2006-07-02 11:17: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