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明年要考司法特考四等,它的福利制度和工作項目真的跟補習班所說的一樣嗎?
2006-06-20 18:13:1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執達員主要的工作內容為:協助書記官繕打筆錄以外的訴訟文書、公文擬稿;送達文書給當事人、代理人;若係民事執行處的執達員,則尚須繕打執行命令、並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受法官、書記官指揮進行強執程序,因此,打字速度快的執達員在民事執行處相當搶手,相對的,薪資也較高,由於法院有各種加給,且強執有出差需要,每月約可多一萬多元的出差費。
另外,我國各級法院均已電腦化,各類公文均有例稿可套印,且均配置委外人力協助各股辦理較瑣碎之事務性工作(例:貼郵票、附回證、繕打傳票等),也減輕執達員不少負擔,雖然必須受書記官指揮,但相對的,可能發生的法律責任也少很多。
薪資:34,000(本俸+一般行政津貼) 加班費:5,000元/月。 出差費:500元/日。
2006-06-21 05:10: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外豬來了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