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台中上班,母親節(5/14)當天與內人回鄉下(雲林)探望老母。內人不幸於市場附近遭汽車碾過左腳掌,腳掌、腳趾頭嚴重瘀青紅腫,且腳掌因被輪子壓住往後帶而撞到汽車擋泥板,後腳筋有二處很深的傷口,腳踝亦嚴重瘀青紅腫。
現場是二線道,因接近市場,所以一邊停有汽車,一邊停機車,車道已變得非常狹窄,連會車都有些困難;我內人是靠道路右邊行走(步行),對方可能因會車或路不熟(自稱),不慎由後方撞上內人(雙方同向)。當時因急於送醫所以未保留現場,但送醫後有向警局備案,警員有到醫院登記雙方資料,並請雙方先試行和解。
但因對方住嘉義,聯絡不易(一個月約有打過3次電話),但告知已委由保險公司處理,但對方保險公司卻從未來電,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如申請調解應於何處
調解(我方:台中市,對方:嘉義市,事發地點:雲林縣 )?及如何申請調解?
內人是小學老師,請假時請代課老師費用,及一個月來跛腳上課之損失是否也可求償?或可求償那些名目?請大家指點。
2006-06-16 11:23:3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申請調解應於何處?你在哪方便就在哪兒,為了公平建議你去雲林縣申請.
2.內人是小學老師,請假時請代課老師費用,及一個月來跛腳上課之損失是否也可求償?當然可以啦!
3.可求償那些名目?很多吔!比如說:醫藥費(中.西醫皆可).交通費.只要是因為這場車禍所引起的都可以.記得收據要保留好哦!
4.有向警局備案?現在已無備案了,你說的應該是報案吧!如果是的話,就去電警局,請他叫對方處理,(就是保險公司啦!)
5.記得看醫生要看到好哦!放心傷害罪有六個月的期限哦!只要和對方聯絡上就好了!
6.其他疑問可再問我,或是去當初報案的警局詢問,相信他們都會很熱心的告訴你的!
7.如對方不予理會的話,就以傷害罪來申請調解哦!那屬刑法,他不可能不理你啦!
8.向學校詢問看看是否有平安險呢?因為學校好像也會投保一些險種吧!
祝早日康復!
2006-06-16 16:14:37 補充:
不是刑事逼民事,而是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啦!
2006-06-16 12:13: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申請調解是在事故發生地的鄉鎮市調委會
2006-06-16 14:22: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那你有開立診斷書嗎?還有你有請警方鑑定嗎?有證人嗎,這可以告對方傷害罪,可以以刑事逼民事你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tw.club.yahoo.com/clubs/HONG_CHEN/ 或是0955-550803吳先生,j5518186@YAHOO.COM.TW
2006-06-16 12:12: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aron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