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94年8月跟台東震東房屋購買一間房子,因為建商跟我父親是好朋友,所以跟他們簽了約,因為我自己不太瞭解購屋的程序,加上相信父親的朋友,所以詳細合約情形也沒有看便簽約購買了,在簽約當時因為房屋本身主體結構也快好了,也辦過戶了,但有部份的小瑕疵,建商也允諾會修正,也在今年初將款項貸款付給建商,他們也說房屋快好了,可以交屋了,沒有想到建商收了款項後便不太愛理睬,告訴他們哪裡要有瑕疵的部份要修正的地方,建商超級會拖,反正告訴他們的問題就是拖著很久才在處理,因為所有合約內容都不利於我本人,建商很賤,在合約只寫付款的日期,交屋日卻不寫,所以一拖再拖,拖到我受不了,我在5月初也有跟建商反映這房屋我不要買了,建商拿合約說他們沒違約,因為合約對我不利,所以我便要求在95年5月初我去要求建商在合約書上補寫交屋日期,在我要求建商填寫交屋日期前也告知建商說,請你填寫確實的交屋日不要再有別的理由,例如叫不到工人或下雨沒辦法施工...等等的問題,本人不管你寫六月,七月,八月,或九月,就是要建商確實的在合約交屋日那天可以交屋給我,建商自己寫95年6月12日,我告知他們的瑕疵一樣還是存在,從我跟他們簽約到現在也跟建商講過數十次的瑕疵問題,建商都一直在拖,
想請教幾個問題:
1.這房屋我可以退嗎?因為他們已經違反合約了,我該如何辦?
2.寫存證信函有用嗎?
2006-06-16 08:58:5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elvin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這房屋我可以退嗎?因為他們已經違反合約了,我該如何辦?2.寫存證信函有用嗎? 綜合回答1.寫存證信函*是保障我方法律保障第一步*必須要2.檢整相關物件.向當地地檢署申告.以<詐欺>案件申告.因為[但有部份的小瑕疵,建商也允諾會修正,也在今年初將款項貸款付給建商,他們也說房屋快好了,可以交屋了,沒有想到建商收了款項後便不太愛理睬,告訴他們哪裡要有瑕疵的部份要修正的地方,建商超級會拖,].3.以法律訴訟決定房子退與不退.或要求建商付之違約金.比向消基會或要求直接退屋退款.來的有實際作用.二來可以借用法律.將這類惡商公佈.以免再有不知情人士受騙.
2006-06-16 09:12: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