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認養】【認領】【收養】法律上的差別?
請問【認養】【認領】【收養】法律上的差別?
2006-06-16 18:41:1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認養】不是法律上名詞,是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CCF)創設的一種制度,認養人與被認養人並不發生親屬關係。各地家扶中心都推廣此一活動,而且,每年會辦理相見歡的活動。【認領】可以藉否認訴訟加以推翻。【收養】收養者不得收養婚生子女,卻可以收養非婚生子女。本來,養子女的應繼分是親生子女的二分之一,一九七五年六月民法修正後,養子女的應繼分與親生子女一樣。
2006-06-17 17:12: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