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一定要帶戶口名簿嗎????我住外地,要回家一趟還蠻麻煩低說.而且我已成年.一定要帶戶口名簿嗎???沒帶不行嗎???
2006-06-15 21:06:5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申請改名申請人:1本人。2法定代理人(父或母不能共同申辦時,應附他方同意書)。(同意書)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1依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更改姓名申請書)(1)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應附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之證明文件)(2)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應附同名直系尊親屬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3)同時在一縣市內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應 由申請改名當事人書面提供或口頭提出同姓名者戶籍資料)(4)銓敘時發現姓名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應附詮敘機關通知書)(5)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應附載有通緝書之公文或公報)(6)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應附初次設籍謄本。但第二次改名者,應併提第一次改名之戶籍謄本)依姓名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改名者,以二次為限。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者,依姓名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2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更改姓名:(更改姓名申請書)(1)原名譯音過長或不正確者。(應附載有原姓名之證件)(2)出世為僧尼者或僧尼而還俗者。(應附載有出世或還俗之證明)(3)因執行公務之必要,應更改姓名者。(應附服務機關證明書)3依命名字字義粗俗不雅或特殊原因者申請改名,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核定,隨到隨辦。4臺灣原住民族可依「臺灣原住民族回復傳統姓名及更正姓名作業要點」申請回復傳統原姓名、更正姓名及父母姓名。備註:1除依上列各款情形附繳證件外,並應填具申請書,檢附戶籍謄本,連同國民身分證、印章申辦。2年滿十四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如有姓名條例第十二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3姓名條例、姓名條例施行細則4改名後變更相關資料參考一覽表〔受理流程圖〕
圖片參考:http://www.ychbo.gov.tw/images/f1.0.gif
2006-06-15 21:09: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飛凡.☆↙↙ 7 · 0⤊ 0⤋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414.pixnet.net/blog
2014-04-16 01:16: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應檢附文件: 需身分證
服務機關或肄業學校證明書、或同姓名直系尊親屬戶籍謄本、或同縣市內同姓名戶籍謄本、或銓敘機關通知書、或載有通緝書之公文或公報、或初設籍部分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文件。
申請人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一、申請書
二、初設戶籍謄本或同姓名者之戶籍謄本
三、有關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
五、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
六、第二次改名者應另附繳前次改名戶籍謄本
七、戶口名簿
處理期限
14歲以下改名隨到隨辦(1小時)
14歲以上改名5天(如遇查詢系統線路中斷則不在此限)
申請方式
本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親自到場辦理
備註欄
一、初設戶籍謄本非屬臺北市轄區範圍者,請申請民眾自行檢附。
二、辦理本項登記,如涉及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者,其處理期限及所需證件另請依請領(初、補、換)國民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人備齊各項證明文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
理各項登記事項時,戶政事務所受理人員會輸入
相關資料並自動列印申請書,當事人無須填寫申
請書表,本項申請書表由戶政事務所代填。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各戶政事務所,連絡電話
及地址請至「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查詢
(網址為 http://www.ris.gov.tw/ch3/ristotal.html)
所以你要辛苦一點!將依上面所述需備妥的相關文件至戶政辦理變更.
2006-06-15 21:21: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en5992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