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星馬華僑,將到臺北工作2年,想問過來人在臺北生存會碰到的問題、須注意的事情,或最難適應的是什麽?最花錢的是什麽?(比如我知道每戶人家都要花錢買指定的垃圾袋當作是付清潔費,這對我來說很新鮮)。。。等等心得,請大家多多指教。
2006-06-14 16:11:0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热带鱼 1 in 家居與園藝 ➔ 維修
臺北生存會碰到的問題:
1.過馬路要確認没車才能過,因為即使行人綠燈,還是有車子會合法右轉.
雖然走斑馬線行人優先但台北還在努力中.
2.假如你是星加坡人你會發現(有時候)講人情比法律還重要.
3.離開北部至中南部你會發現生活節奏比較慢.
4.假如你不會台語,不妨告訴他們你是外地來的,他們都能接受.
因為有些台灣人會覺得台灣人不講台灣話很不好,特別是商場上.
5.台灣吃飯的時間是12:00-13:30 17:30-19:00之間,過了時間自助餐能選的菜
就小了.
6.台灣人普遍有午睡的習慣.
7.吃方面可能沒有你的辣.
8.最好有醫療險或全民健保否則看病很貴.
9.計程車要選有牌子的(如大愛,台灣大車隊.......,『全民或綠色招牌的是
支持民進黨的』而且要新車較有保障.
10.與人談論政治議題要小心,以避免不必要的爭執.
11.平頭+花衣服或黑衣服+纹身+吃檳榔,是道上的標記.
12.台灣有小部分騎駛人,『騎品』不好容易生氣或打人.
13.剛到台北先買一本『公車指南』以熟悉台北的交通網絡.
14.坐公車上車時要注意是上車收票,還是下車收票,還是上,下車都要收票.
15.台灣媒體很喜歡政治議題所以大部分台灣人都會注意.
16.台灣有四大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
17.台北4、5、6月是梅雨季要帶傘出門。
18.台北冬天最冷5、6度,要在台買冬衣。
19.有線電視有90多台,常看的有4、50台月租費550元。
20.台灣族群分a.閩南人(自稱台灣人)、b.客家人、c.外省人(華僑歸這一類)
d.原住民。
21.不要隨便填寫或回答問卷,以免個人资料外洩,台灣詐騙集團猖獗(要緊記)。
22.我個人覺得最花錢的是租房子、加油、看醫生、上餐館、坐計程車
、坐國內線飛機、送禮、红、白包。
2006-06-20 11:52: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這些企業包括有日商、美商、飯店、影視公司、營造公司、旅行社等企業團體。長久以來,我們以提供客戶最滿意的租車服務為經營宗旨,並獲得許多公家機關及知名企業的信賴與長期合作,http://www.sia2013.com.tw長期提供公家機關與知名企業之接送及長期租賃業務且秉持永續經營理念,建立良好品牌與形象,廣受好評;因此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年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增資為新台幣伍仟萬元整並配合政府政令變更為優良甲種租賃小客車http://www.angkorgotonetravl.com.tw
2014-12-16 16:56: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ehe 1 · 0⤊ 0⤋
海外華僑在臺北的生存之道
注意以下
1:>水土不服,:各個地區的水源(PH酸鹼度)及礦物質不同,原住民習慣性水質,
因此會做成身體上的不適,所以至佳的方法便是如出門到遠地,帶備原居地的水,
到達新生活地,便將帶備的水混合飲用習慣下新水源的適應,
中國人早在千年的智慧,(平安水).
2:>食物的飲食口味濃淡適應.
3:>宗教禮儀,身體語言,體香與服飾儀容.
4:>乘坐交通及交通的規則.
5:>居住的樓層密度空間,防火,地震,颱風.災難性逃生及請救(演習意識)聯絡(119)
6:>高消費娛樂場所最花錢.
7:>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度
台北市在二零零年七月開始實行垃圾費隨袋徵收和自願回收,到二零零五年實行強制回收。台北市在九九年平均每日產生2 970噸,到零零年八月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垃圾量下跌至1 680噸,即減少了43%,到零零年。回收量則由九九年的分之2.4%跳升至零零年下半年的8%
在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度下,垃圾收集車只會收由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指定的專用垃圾袋。垃圾袋售價為每公升新台幣五毫,市民可以在指定的地方如便利店購買。在此之前垃圾費是按每月用水量計算,隨水費一起繳交,一個三人家庭每月垃圾費約為新台幣144元。按九九年的垃圾量計算,在隨袋收費制度下每戶每月的垃圾費要新台幣150元,但資源回收則不用收費,以提供經濟誘因讓市民減少廢物,多回收。違規人士可被判罰新台幣1 200元至6 000元;使用偽造垃圾袋更可被罰款新台幣3萬至10萬元,舉報的市民可以獲得兩成的罰款作為獎金。
在推行的頭一個月,在收集到的垃圾袋中,只有0.06%不是專用袋,一年後平均每日收到的221 443個垃圾袋中,只有24個不是用專用袋,成功率幾近百分之一百。
零零年一月一日開始,台灣十個地方實行垃圾強制分類,台北市為其中一個地方。在強制分類下,垃圾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和廚餘。如有違規,罰款為新台幣1 200至6 000元。台北市已定下要在2010年達至「垃圾零掩埋、資源全回收」的目標。
新的綠色環境衛生,條例在以下的網路可觀看到.
2006-06-15 12:30: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文昌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