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買了新光的得意XX險(投資型),之前有爭議,對方也說會處理;
但是在我簽了回條後,藉故拖延,拖過了10天,現在就不認帳了...
我想了解,是不是我簽收回條之後,現在要來追究之前她是不是有幫我代簽過...已經沒意義了?
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她當初有代簽回條,因為
1.保單上的日期是3/13,我簽收的日期是4/27;(我問過一位新光人,她說保單做出來後,10天內要拿給要保人並拿回條回去,否則會被處分。)
2.之前我還沒拿到保單時,我打去客服問說\"我保單做出來沒?\"那客服給我的感覺是他愣住了幾秒,我還跟他說明是因為業務員去生孩子,說要等滿月後才拿給我....後來那業務員就很急著要拿保單來給我;
3.她拿保單給我的時候,回條並不是從保單後面撕下來,而是從她包包裡面拿出一張回條給我簽的。(那天我有發現保單後面少一張,我打電話問她,她才說是回條那一頁,然後我問她我有幾天的審閱期,她居然跟我說\"你說什麼我聽不懂耶,保單有問題可以直接問我沒關係\"=>怕我拿去退??)
從第二點看來,公司也有份包庇業務員,否則為什麼知識+上面代簽回條的事情那麼多呢?
我現在只想要問****有沒有什麼單位可以調查這種事呢??****
我已經不奢望可以拿回錢,可是....是不是至少讓我出一口怨氣?!
PS:我了解有10天的審閱期,也打過很多電話給客服,
有些問題客服基於保護公司的立場,根本就保留很多不願意多講,或是避重就輕,或是請你找業務員...所以請不要用這兩點回答我了,謝謝。
能給我明確答案的人,以20點回贈,謝謝 >.<
2006-06-13 00:07: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起司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已從客服得知,公司方面的資料"簽收回條日期3/22"
可是我是4/27號"親自簽收"...
我跑去看,也是我4/27號簽收的那張,已影印一份..
19號我申訴到他們公司去了,目前還沒有消息.....
2006-06-21 05:48:24 · update #1
4/27號的回條是我"親自"簽的,不過只有簽名
日期不是我押的..
2006-06-21 06:32:47 · update #2
一般說來自簽要保書之日算起約一至二週內即可核保且製作保單完成(視保險公司之業務量及效率而定);保單製作完成日起算二週內需送達予要保人(被保人)且需簽收保單簽收回條.保戶簽收保單回條之翌日起十日內可將契約撤銷,保險公司將無息退還所繳保費.
我不知為何會有爭議;而且對方也說會處理.....
我現在只想要問****有沒有什麼單位可以調查這種事呢??****
只能自力救濟,難不成你想找調查局呀...
我想問:
要保書上之所有簽名是否要被保人親簽?
保單簽收回條是否要被保人親簽?
若業務代簽可就事情大條囉.....
還是有機會的啦....別太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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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訴單位:
保險公司:最好是客服電話(亦即是0800電話)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http://www.consumers.org.tw/
台北總會
會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十樓之二
電話: (02)2700-1234
傳真: (02)2703-2675
中區分會
會址: 台中市西區403五權路1-67號八樓之五
電話: (04)2375-7234
傳真: (04)2375-9717
南區分會
會址: 台南市西區703成功路457號十樓之四
電話: (06)241-1234
傳真: (06)241-1259
高屏分會
會址:高雄市新興區800民生一路56號十八樓之八
電話: (07)225-1234
傳真: (07)227-1903
花東分會
會址: 花蓮市國富十四街27號
電話: (03)856-6555
傳真: (03)858-0056
註:中區、南區與高屏分會週五下午為義務律師諮詢時間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台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2號
TEL:02-28863200
FAX:02-28866646
http://www.cpc.gov.tw/
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http://www.lia-roc.org.tw/
公會會址:台北市松江路152號5樓(104)
電 話:(02)25612144(代表號)
傳 真:(02)25672844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http://www.iiroc.org.tw/index.asp
中心地址:台北市南海路3號6樓
電話:(02)2397-2227
E-mail:adm@ti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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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的資料幫得上你的忙
有緣 >>>
請直接與我聯絡可獲得更多有用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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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1 17:34:03 補充:
應該可以確定業務有動手脚了吧請將資料留存佐證用有緣的話........................請直接電話聯絡,實在是没有很多的時間上網和打字
2006-06-22 00:09:38 補充:
真抱歉忘了金管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7號18樓 (板橋火車站內)總機:(02)8968-0899‧傳真:(02)8969-1215服務時間:8:30~12:30 / 1:30~17:30http://www.fscey.gov.tw/mp.asp
2006-06-20 20:37: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基本上保單的製作時間每家保險公司不一,一般來說皆為5-7個工作天。保單出來後保險公司均會給壽險顧問一個緩衝期約30-45天,緩衝時間內必須將保單遞送到客戶手上,並且讓客戶簽收,時間以客戶的簽收單為準,簽收日期10日內可以書面或電話通知保險公司撤銷保單。
所以問題的重點是,你有沒簽收單上親自簽名,若有,超過10日契約無法撤銷。若否,則壽險顧問社及偽造文書,可提出告訴並要保險公司撤銷保單。
保德信人壽
壽險顧問 謝晉(產經碩士)
0982848865
2006-06-20 18:06: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o nickname 1 · 0⤊ 0⤋
建意你可以找金管會來幫您解決問題,因為這樣的保險感覺是用欺騙來的,加油!!
2006-06-16 17:06: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gel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