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灣藝術大學的學生
想在附近某個河堤設置一個藝術公共設施(像是藝術公園之類的)
該如何申請此一創作空間?(申請程序)
向誰申請?(相關單位)
之前老師有提到目前主要方向是向\"高灘所\"申請
能否有更詳細的辦法?
2006-06-13 02:50:4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胡 1 in 藝術與人文 ➔ 其他:藝術與人文
想在台北縣的某個河堤設置一個藝術公共設施應依水利法向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申請許可。為民服務專線詢問電話(02)8966-9870 代表號
http://www.wra10.gov.tw/service011.html
想在台北市的某個河堤設置一個藝術公共設施應依水利法向台北市工務局養工處申請許可。
養護工程處水利工程科堤坡認養
電話:27258199
傳真:27201164
承辦人:卓孟璋
代理人:周玉娟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age=43a8b9fb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ro?page=4456e0e0
首頁 便民服務 河川區域內應經許可使用之行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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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區域內應經許可使用之行為宣導
河川區域舉辦活動如需搭設棚架、帳棚、舞臺,應依水利法向養工處申請許可。
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4小時內,應將停放在河川區域內車輛及放置各項設施、物品撤離,這不僅可以保護自身的財產,更可維護我們的家園安全。
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4小時內,應將停放在河川區域內車輛撤離,本府將會依實際情況宣布開始關閉疏散門及拖吊移置車輛時間,並自開始拖吊移置車輛時仍未撤離者,依水利法處罰。
河川區域繪製文字、圖案、設置告示牌、物品轉運站、休閒遊憩、運動設施、攤位、輕食服務、臨時性棚架、舞臺、放置貨櫃、崗亭、儲物櫃或其他儲物設施,應依水利法向養工處申請許可。
更新日期:2006-05-0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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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04:55: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travelpa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