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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再5月初得時候 天堂被盜了 當天馬上去遊戲公司
申請了歷程 跟交易資料 對方IDXXX07 <<07是伺服器排列
也馬上報警 上禮拜 警察打來給我 說找到了 對方直接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感覺像是累犯(((有玩遊天堂戲滴就知道 它那種ID 是專門再盜帳號的)))

***我想請問 如果我不和解 對方必須背叛什麼樣的刑責 我朋友說 它屬於公訴
因為她上過法院 檢察官也有說 除非他給我們和解 不然一樣是要判刑

***這樣它必須關多久呢 如果是累犯滴話呢??

另外我不知道和解金要開多少 有人說 被盜換算台幣滴10倍
有人說 可以自己開價.. 但是我想給它教訓 它就算賠償5萬
我絕得 對它不會是教訓 ((朋友是建議 10萬左右

不知道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答嗎^^ 感謝喔

2006-06-09 23:25:5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刑法
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9- 3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對方必須背負的刑責,除刑法第359條為告訴乃論外,第320條及第339- 3條皆為公訴罪。如果你想給它教訓 ,就不要和解,讓對方受相當之刑責,再以民事賠償附帶於刑事訴訟,亦可得到相當之賠償。

2006-06-10 05:00: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琉新 4 · 0 0

千萬不要和解
讓他坐牢才不會有更多人受害

2006-06-10 19:45: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你開太高對方肯定不理你~你說是累犯...不可能吧...一ㄍ帳號到一次就被鎖ㄌ
要怎ㄇ在盜..因為對方靠這吃飯的..他頂多跟你市價和解..如果你不肯
它可跟法官說..他有誠意和解是你不肯硬要獅子大開口.這樣法官就會輕判了
你可以依市價~加點車馬費.因為你跟他一直跑法院也是得不償失~
盡量第一次開庭就和解~你就不用再跑法院~~它可就要在跑法院ㄌ
就算你堅持告他~法官也會依所犯情節輕微~判ㄍ緩刑你還是.......

2006-06-10 01:51: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帥哥爸爸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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