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法律、命令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謂之:
(1) 法律保留原則 (2) 法位階 (3) 憲法限制主義 (4) 憲法不得妥協原則

2006-06-10 13:46:2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倩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答案是2法位階

這條的立法意旨在於憲法本身是一國法律架構中的最高抽象法規範
無論是下階的法律還是行政命令,都不能訂定違反憲法內容的條文出來
例如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那法律基本上就不能訂一條不准人民發表政治性言論的條文出來

2006-06-10 15:49: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mma 5 · 0 0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1 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還請法律專業人士解釋其他答案之意思

2006-06-10 14:21: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o nickname 2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