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幾年前車禍,對方騎機車行駛快車道闖紅燈撞上綠燈正要左轉的他,
雖然是對方錯,但因剛好我男友有喝一點酒(完全沒有醉的程度(兩罐啤酒)
因他那天已經是開高速公路後下來正要回家)駕照因車禍被扣,罰款也罰了,
經過長久的訴訟後雖宣判我男友無罪但才知道駕照拿不回來了,而且是永不得
考照,那時知道時想訴願但已過期了,而且對法律也不是很了解,是後來問人
才知道可以訴願這回事,難道就真的沒辦法了嗎?我男友才還不到25歲,車
禍又不是他的錯,難道就一輩子不能再考駕照了嗎?連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都
沒有嗎?總覺得對他好不公平!
2006-06-06 23:01:3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koyuki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喝酒開車時可有想過後果" 這句話是沒錯,
但重點是---"車禍不是他的錯" 是 "對方騎機車行駛快車道闖紅燈"自己過來撞他的!
而且我要的不是一直被罵的回答!
2006-06-07 21:28:47 · update #1
希望有人能客觀的回答我的問題,"喝酒開車"我知道是不對的,我只希望知道有沒有能再考駕照的機會,看這樣的回答下去,我想應該是沒有吧.......
2006-06-09 12:12:18 · update #2
很榮幸認識小姐:我以在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所上班的經驗回答您我剛才看了此事肇禍主因喝酒開車1.駕照車禍被扣,結案才知道是永不得考照,但已過了可訴願期限怎辦?答案:無法訴願2.我男友才還不到25歲,車禍又不是他的錯,難道就一輩子不能再考駕照了嗎?答案:是3.連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都沒有嗎?答案:心靈上可以改過自新4.總覺得對他好不公平!答案:是5.而且我要的不是一直被罵的回答!答案:誰?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五項、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項後段、第四項後段、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五十四條、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二條第四項後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建議:A.小姐一切到此為止,恢復美麗人生才是重要B.請家人載他監理作業知識DJ達達 敬上
2006-06-12 21:55: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有沒有責任,是法官在判定的,法官判定我男友是無罪的,加上對方是一群飆車族7~8輛改裝機車,是不是飆車族?也是法官判定的,我不能說飆車族被撞死了活不活該,但是那是他們自己來撞的,跟我男友喝不喝酒是無關的吧
2006-06-09 12:02: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oyuki 1 · 0⤊ 0⤋
先說明我沒有在回答妳。如果有行人違規橫跨馬路,結果因為駕駛人喝酒沒注意就撞死人或變植物人或重傷,妳能說該駕駛人沒責任嗎?那人撞死了活該嗎?抑或被撞是妳,妳又覺得如何?還是好死不死剛好是妳男友撞到妳咧?
2006-06-08 17:11: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雲 1 · 0⤊ 0⤋
再給你一次機會,喝酒開車時可有想過後果。
2006-06-07 05:07: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等修法吧~不然依現行的法令是沒辦法的
酒後駕車就是不對~我覺得該罰
妳該這麼想~那些被酒後駕車撞死的人
有沒有人給他們一次活下去的機會呢??
2006-06-07 00:23:3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