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台灣有甚麼文化是因為媒體的炒作而引起的例如水果日報的狗仔隊揭穿弊案或醜聞搶頭條或是時下流行的火星文相關報導等等都可以大家可以自由發揮你們知道的,我只想知道有甚麼現在流行的文化是由媒體如電視,報紙,電台等發展而來的
2006-06-05 06:25:4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Mikoshino 7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兩位大大給的資訊都很不錯,難以取捨,交由投票以示公平吧.也非常謝謝兩位的解答
2006-06-18 22:11:04 · update #1
偷拍→現在好像偷拍都沒罪,連路上監視器也增多了。現在手機沒相機都落伍了。美食→各家電視台都有美食節目,就算台灣本為美食王國,重複率也太高了吧。但非凡電台的節目還蠻好看的。辦案→媒體學警方辦案,而民眾也爭先扮演起名偵探了。自以為是李昌鈺。歌唱節目→哪裡都有辦歌唱比賽,人人都有明星夢。例如快樂星期天舞台戰。化妝→藍心湄伊能靜的節目都有化妝示範,讓台灣女人變美了。
2006-06-07 12:22: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天地玄黃 5 · 0⤊ 0⤋
媒體起了很不良的作用~但不也正是現在社會的縮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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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華:媒體叢林戰發現腥台灣?!
【大紀元6月7日訊】
曾幾何時,社會案件占據了電視新聞愈來愈多的篇幅,各種燒、殺、擄、掠的新聞畫面看得觀眾驚心動魄,而八卦訊息或畫面聳動的題材,也從新店老少配到前國策顧問性侵害疑雲、張穎口吐白沬,再到第一千金對媒體發飆‥‥‥。新聞變成了人人守在電視機前等待的連續劇。這樣的演變和發展,使得我們不得不正視且關切台灣媒體在開放的天空下,所浮現的現象和隱憂。
媒體往往將新聞過度包裝
在傳統的新聞價值思維中,選擇一則重要新聞的決定因素,在於新聞對公領域的影響性及貼近性,然而,現今的媒體激烈競爭,為了吸引閱聽人的注意及贏得收視率,電視媒體往往將新聞過度的包裝,使得電子媒體商品化,成為閱聽人的消費品。電視新聞會為了獲得觀眾的青睞,而刻意擦脂抹粉。舉些例子來說,在社會新聞裡面,為求畫面的聳動性,新聞從業人員往往會有濫用受害者家屬眼淚的情況發生,甚至會有受害者家屬追打嫌犯的激烈畫面出現。嚴格而言,類似的新聞內容,它的新聞價值並不高,但是,有時竟然能躍居頭條新聞;相反地,攸關公領域的政經新聞,如今卻只能穿插在社會案件之中播出。
而媒體在處理喧騰一時的老少配新聞事件時,也可以發現,新聞媒體從一個旁觀者、記錄者、呈現者變成了涉入者、引導者甚至主導者,媒體變成了不折不扣的製造者。因為,媒體發現了這樣的故事有賣點,有收視率。對於這樣無關乎社會公眾利益的私領域事件,媒體沒有跳開老少配偷窺層次,從更寬廣的關懷角度探討此一新聞事件在社會發展中呈現的社會意涵,這樣的新聞處理難免遭致媒體自失立場,純為炒作收視之譏。
另一個更憂慮的層面是,媒體報導是否鼓舞了負面的社會風氣?!媒體為求高收視率,大量細微報導社會綁架、兇殺、情殺、自殺案件,利用這些社會案件中的驚人不雅畫面來吸引觀眾的目光,使台灣血腥處處、屍橫遍野變成沉淪之島。
再如少女援助交際事件。其實,對於援助交際新聞的處理,媒體應該本著──對社會的提醒、對父母的提醒的立場去思考問題點,而不是以鏡頭加上馬賽克處理方式訪問少女。懵懂的少女說出極不成熟、似是而非的價值觀,這樣為了偷窺少女心態而拍攝的畫面,亦會導致負面的社會教育,引發社會問題。
但是在媒體的叢林戰中,又有多少媒體可以拋開收視率的包袱,重視這些問題呢?這也是為什麼近年來台灣的媒體,受到學者專家批評忽視社會責任的因素。
或許,沒有任何一個商業電視台的經營者、新聞部的主管、主播可以完全清高地說:「我們可以放棄收視率」,這種說法也不盡然正確,因為一個企業的存在,一定要擁有消費者、擁有業績。對於電視台來說,收視率代表了某一種程度的肯定,代表了觀眾對它的支持,進而才能有業績進來,一家企業也才能夠成長茁壯。但是,到底媒體經營者應該做觀眾愛看的新聞?還是做觀眾應該看的新聞?這中間還是需要取得一個平衡點,找到一個新聞的尺度,找到一個值得探討的社會議題。畢竟,各家新聞應該競爭的,並不是短暫的收視率而已。
或許,沒有任何一個新聞記者擁有相同的工作理念;或許,一則新聞的價值也沒有永遠的不可變或可變,但是,每一個媒體工作者,最重要且不可變的信念就是「真相」及「專業」。剪接畫面可以很精彩,旁白稿子的語彙可以很辛辣,但是不能偏離「事實」,應該還是要有新聞人的專業及自尊。
媒體的權威再度面臨質疑
媒體的開放,是進步國家的發展指標之一,台灣媒體的開放事實上也有其正面意涵存在。我們在一個自由的、公開的、競爭的媒體時代裡面,是不能夠走回頭路的,社會的發展還是應該朝向一個開放的、多元的,讓市場競爭帶動進步!因為,在我們憂慮血腥的同時,不要忘了,媒體所呈現的台灣是一股新氣象!民眾因為媒體的開放、多方的新聞訊息接觸,更有能力參與評斷新聞,在表達自我的意見與看法的機會大增之下,新聞事件因為有民眾的參與,台灣朝向資訊社會、民主國家的發展,也具有了正面的意義。
只是,閱聽大眾還來不及自血腥遍地的媒體報導中全身而退,現在一股更強大的狗仔風已然登陸台灣,媒體的權威和角色再度面臨質疑。媒體本身固然應該負起大部分的責任,但是,如果社會大眾一方面希望保有個人的隱私,一方面仍然要忍不住豎起耳朵聽,瞪大眼睛看別人的笑話,那就怪不得台灣的媒體風,還要「腥」上好一陣子了。
(本文摘自本報主辦之「e世代新聞嘉年華會」部分演講內容/整理◎劉伯姬)
2006-06-15 16:47: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過客 3 · 0⤊ 0⤋
贊成小珊.別人家的事關他甚麼事哦?媒體真的太閒了
2006-06-07 17:23: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ikoshino 7 · 0⤊ 0⤋
偷拍--真的太惡劣了...為什麼偷拍人家在家裡做**不算犯法..之前看過最惡劣的.去某某明星前晚住過的飯店..說他用過的衛生棉沒包好..非常沒衛生..@@看到都快氣死了..誰沒水準阿!!
2006-06-07 13:30: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珊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