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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自身的保障)
>
> 一、錢借給別人,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
> 寫成\"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 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
> 最好還有2個証人.這樣期滿後
>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 請警方提起公訴....
> 因為他以經犯了\"侵佔罪\".......
>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 看完之後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 我覺得我們的法律似乎有些讓人匪夷所思,
>
不懂法律的人別說爭取權益,可能連自己的基本保障都維護不了
*********************

以上收到MAIL的內容 是真的嗎?

2006-06-05 00:36:0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良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是的!此信的內容是正確的!因為侵佔罪是一定要辦到底的而民事來訴訟是一拖再拖。但是把錢借人的也是你自己本身而會把錢借予的人相信你對他有一定的認識或感情而如果稿到變這樣,那你們日後還能見面嗎?所以要借錢給予別人時應先考慮對方的經濟能力、是否長期性如此...等等正所謂【救急不救貧】,如果對方是你很要好的朋友,那錢就當成【給】還比較好一點,如果是【借】那表示你還充滿的期望他會還喔。^"^希望回答對你有幫助

2006-06-05 05:41: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永遠等她 6 · 0 0

要向你借錢的人,什麼都肯做,保管當然願意,
不過我認為應該考慮他怎麼還?有不動產?或相等
價值的金飾等作抵押來得實際,萬一不還錢,扣留
抵押品,就不必上法院。

保管條固然好,可是他什麼也沒有,就是法院判
他侵佔罪,他還是沒錢還,怎麼辨?保管條也成了
一張廢紙。

所以:
第一:不借錢給任何人,別貪厚利,可能本都沒。
第二:好朋友礙於情面要借,就要有心理的準備,不還就算了。
第三:有錢放在銀行比較穩,只是利息少點。

2006-06-09 18:02: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風 沙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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