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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動物園引進熊貓,茲有保育團體,申請至該園示威抗議。另有支持引進團體預定前往抵制。請問如何處理?示威當日抵制團體未申請核准而至現場對峙,又如何處理?


ps:請大家提供正確解答之道,謝謝大家!!

2006-06-04 10:21:5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示威抗議團體,應就先向當地的警察局 申請辦理遊行活動一、負責人的基本資料(性別、職業、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電話號碼)。 負責人的條件是:年滿二十歲、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在服刑期間(緩刑除外)二、集會、遊行之目的、方式及起訖時間。 三、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四、預定參加人數。 五、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兩造〔保育團體及抵制團體〕,同時申請,為衡量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以避免衝突。如均為合法申請, 當然由警局維持秩序, 如示威當日抵制團體未申請核准而至現場對峙,被舉牌勸離三次不聽,警察伯伯抓人時 當然就是:罰錢加坐牢,如果又引發跟警察杯杯的肢體衝突時,那罪行可能就更嚴重,那不就是小小的事情了。

2006-06-04 11:02: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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