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在販售平行輸入品
但該品牌尚無台灣區代理
小弟在店門口設立該品牌的招牌(但保證我賣的都是真品!)
請問這樣有觸法嗎??
如能引用法律條文更好~
感謝~
2006-05-31 23:27: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查了一下~
該品牌只有在台灣註冊
但卻無代理商
更何況我是平行輸入真品
有那麼嚴重嗎?
2006-06-02 15:18:56 · update #1
倘依照商標法第62條的規定
這個要看您代理的品牌商標在台灣有無註冊(可以到智慧財產局的網站去查詢該商標有無註冊)
如果沒有
原則上是不會有侵害商標權的問題
但是如果該商標在台灣是著名的
則有可能依公平交易法第20條規定處罰
至於著作權的部份
要看您販賣的商品是否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來決定是否適用了
您是否有違法之虞
還是要有具體的資料
才能精確的做判斷
2006-06-06 13:40:05 補充:
我國智慧財產權法,只有著作權法禁止真品「平行輸入」,專利法與商標法,並未禁止真品「平行輸入」,至於如有「搭便車」或使消費者對於商品來源產生混淆的情形,則以違反公平交易法處理。希望以上資訊對你有幫助!
2006-06-01 10:57: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oanne Hsu 1 · 0⤊ 0⤋
律師爭取自己的權益.
=原告=被告才會被法律所採信才會有=
檢法=自由心證的法律的依分析研判據產生
.相關法律、專業領域..於是有更大的..區隔.權益之.維護者。合法爭取法定空間保護權益、
減少損失請把握機會.爭.機會.類似案件的案件律師=爭取自己的權益.=原告=被告才從=無希望中=找機會
2011-05-09 04:49: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