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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是東北吉林省的,彼此間感情很好也很穩定,也有想過要結婚。但看到了許多前輩們娶大陸老婆的過程,真可說是相當的複雜及花時間(有的還看不懂到底該如何申請辦理)。但最主要的問題是,如果我想先和女友在大陸辦理結婚,而台灣公司的假並不是那麼好請,而且就算可以准假天數也一定不長,那到底應該要向公司至少請多少天的假期,才夠我去東北吉林省一趟,去把和女友要辦理結婚的程續完整走完呢?再者,辦理結婚一定要在女友的戶籍所在省份辦理嗎?依小弟的情形可以在廣州辦理嗎?另外,如果女友懷孕,這個程序是否可以更快?先謝謝各位前輩的回答...唉~這個政府到底何時才能把條件放寬到至少和娶一般如美國、加拿大...等外籍配偶的待遇,明明是真心相愛的彼此卻要受到政治上莫明且無情地為難!

2006-05-31 10:48:2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婚姻與離婚

還有個問題要請問,就是大陸配偶進來台灣之前不是要先經過面談嗎,那面談的時間日期是在多久前會通知、面談是只有一天(錯過這天就要再重新排隊)或者是某段期間內的其中一天都行?再者看到一些前輩都說要幫對方買來回的機票,免得面談不通過,那這機票是在台灣先幫配偶買好還是去大陸要接她來台面談時,再臨時在大陸買......該怎麼個買法?問了一些很笨的問題,再煩請知道的人解答。

2006-06-03 15:03:52 · update #1

1 個解答

一般結婚程序大陸辦理部分1. 民政廳涉外婚姻登記處半天2. 公證處不一定約半天到5天, 不過台灣配偶可以先回台灣故您請假時間約3個工作天辦理手續, 包含假日約5天就可以您結婚程序必須到大陸配偶戶籍地民政單位辦理, 故您們不能在廣州辦理, 要向吉林省辦理另外若女友已經懷孕, 請向公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 若在大陸工作請開立工作證明, 病書寫切結書, 也許可以讓您太太提早來台灣

2006-06-01 18:18: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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