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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欠了很多卡債,等他死了後,是否配偶及子女在期限內拋棄遺產,就可不必揹負債務?拋棄遺產是子女拋就可以,還是子子孫孫也必須拋棄?另外,若是欠類似地下錢莊、當鋪的債,當他們來討債時,是否也可因已拋棄遺產,而置之不理?他根本沒有賺錢、工作能力,且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銀行還是照樣讓他辦卡,那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們不必還這筆債?或者讓銀行將他的卡全停掉且讓他永遠都無法辦卡呢?

2006-05-30 20:48: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1.父親健在,子女並無代償義務;父親百年後,如有拋棄繼承,亦無須代償。
如父親未繳卡債達一定額度,自然會被停卡。拋棄繼承,即無須繼承其債務。申請拋棄時,直系血親都需要拋棄,因此,孫子輩也須同時辦理,需注意的是未出生的孫子,如當時已經懷胎,則須辦理,若尚未懷胎,則日後出生也不必辦理。另外,有繼承權的人,才須要辦理拋棄繼承,因此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都必需辦理,其他人不是繼承人,也不必辦理﹝例如:子女與兄弟姊妹的配偶﹞。申請拋棄繼承應準備:過世者的除戶戶籍謄本、申請者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寫一份申請狀,附上繼承系統表,向法院繳費1千元,提出即可。準備好資料,任何一人可以去法院遞狀,不限於申請人本人。申請狀上不必簽名,只要蓋印鑑章即可。申請狀、繼承系統表的格式,司法院網站的範例如果找不到,可以參考坊間書籍,應有說明。

2. 你可以先代償還信用卡或現金卡金融,若欠很多家銀行,可選擇其中一家償還即可,並向該償還之金融機構辦理「親屬代償註記」,該金融機構即會函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於該親屬電腦檔上註記。由於金融機構於受理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通常會向本中心查詢當事人信用資訊, 此一註記即可作為各金融機構對此類客戶申辦借款或辦卡時之參考,而防止金融機構再繼續貸款或發卡予該家人。申請親屬代償信用註記,需由當事人(即欠款人)與代償親屬向受償金融機構提出代償註記申請,填寫「親屬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註明該註記之揭露期限並提供身分證証件(申請書格式及所需証件請洽詢金融機構),由該金融機構確認客戶及代償人身分及代償事實後,檢具該申請書影本,出具公函報送至本中心登錄。該註記之揭露期限由當事人與代償親屬協商後自訂之。相關資料你可以上網查詢:http://www.jcic.org.tw/faq.htm#24

3.地下錢莊根本不講理、法,可能無法因辦理拋棄繼承,就免除還債的壓力,或許你可以考慮找一些"有力人士"幫忙解決!

2006-06-05 20:40: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anice 3 · 0 0

1.拋棄繼承後是可以不用背負債務的。

2.配偶、子女及所有直系親屬,不論內孫或外孫均需一併在期限內辦理拋棄繼承才可以。

3.拋棄繼承後, 對父親之債務即沒有履行之義務, 所以地下錢莊等等是不可以要求你們償還債務的;但一些非法的討債公司往往仍會糾纏已過世債務人之親屬,若發生此一情形,建議報警處理。

4.建議可將父親之財務情形,列舉實證後通知銀行,銀行會考量貸款人之償債能力及授信風險,若能證明父親確實無償債能力,銀行多會中止核貸動作;但若父親繳款均正常,即表示父親仍有一定之償債能力,銀行即不會中止父親之用卡權利。

5.父親仍在世時,只要親屬未擔任父親之保證人,銀行是無法向親屬求償的(有脫產情形除外);若父親百年後,只要辦妥拋棄繼承動作即可。

6.父親目前仍有行為能力,若也都繳款正常(就算都只繳最低繳款金額),是無法要求銀行永遠不發卡或停卡的。

2006-05-30 22:00: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天使 2 · 0 0

遺產繼承人順位如下: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兒子、孫子等〉二 父母。三 兄弟姊妹。四 祖父母。妻子〔配偶〕則是和各順位的繼承人依以下的比例分配:一 與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 與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 與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 無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您的問題:1.配偶及子女在期限內拋棄遺產,就可不必揹負債務!2.拋棄遺產是以上四個順位都要拋棄繼承!如果全都辦拋棄繼承了,那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你爸的遺產來清償債務,如果你爸沒有遺產或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剩餘未清償的債務就消滅了。3.若是欠類似地下錢莊、當鋪的債,當他們來討債時,你們最好快搬家!因為這些人,有的有黑道背景,少惹為妙!4.如何讓銀行將他的卡全停掉且讓他永遠都無法辦卡?由你爸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向該償還之金融機構辦理「親屬代償註記」,該金融機構即會函請本中心於該親屬電腦檔上註記。由於金融機構於受理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通常會向本中心查詢當事人信用資訊, 此一註記即可作為各金融機構對此類客戶申辦借款或辦卡時之參考,而防止金融機構再繼續貸款或發卡予該家人。 當事人之親屬如何申請親屬代償信用註記說明如下:由當事人(即欠款人)與代償親屬向受償金融機構提出代償註記申請,填寫「親屬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註明該註記之揭露期限並提供身分證証件(申請書格式及所需証件請洽詢金融機構),由該金融機構確認客戶及代償人身分及代償事實後,檢具該申請書影本,出具公函報送至信用卡中心登錄。親屬代償信用註記,需由〔代償金融機構銀行〕確認客戶及代償親屬身分及代償事實後,檢具親屬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影本,出具公函報送至信用卡中心才能受理登錄。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未屆滿前,當事人欲異動或註銷親屬代償註記,須獲代償親屬同意,由當事人與原代償親屬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填寫「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日期)申請書」,並經該金融機構確認後,方可發函至信用卡中心辦理異動或註銷該註記。當事人亦可偕同原代償親屬,攜帶雙方之身分證正本,親臨中心櫃台填寫「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日期)申請書」,由中心人員受理申請,但須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查證函復後始得據以辦理異動或註銷。參考資料來源:信用卡聯合徵信中心。

2006-05-30 21:36: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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