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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最近被保智大隊查到違反著作權法??
大約找到的片有750多片, 時間92年左右到現在~~
現在等後傳票....宣告出庭~~
看了YAHOO知識網上好多人討論要找對方私底下和解?是真的得這樣嗎?
現在接下來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可否指點

2006-05-27 16:48:4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著作權小百科      

一、 著作權
  在人類社會裡,文明的發展與延續,必須藉由許多人的發明、創作才能完成。精神方面的創作,尤其是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領域的作品更是文明資產的一部分,我們稱他們為著作,為了保障這些著作創作者的權益,由國家制定法律予以保護,法律所規定的這些權利,就叫做著作權。

當創作者完成一項著作時,就這項著作立即享有著作權,而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因此著作權是在著作完成的時候立即發生的權利,也就是說著作人享有著作權,不須要經由任何程序,當然也不必登記。
  著作權包括了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兩個部分。著作人格權,是用來保護著作人的名譽、聲望及其人格利益的,因為和著作人的人格無法分離,所以不可以讓與或繼承。著作人格權包括有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三種權利。
  著作財產權,主要是賦予著作人即創作著作的人財產上的權利,使他獲得實質上的經濟利益,促使作者繼續從事創作活動,精進創作的質與量,豐富文化內容。著作財產權的主要內容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及出租權,一共有九種權利。
  為了尊重著作人的權益,利用別人的著作時,不但不能侵害到著作人格權,還應得到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相關法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九條。

二、受保護的著作
  著作權法是一部保護人類精神與文化創作的法律,因此,包括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都構成著作,都受到保護。
  著作的範圍相當廣,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每個人不但都有機會創作著作,更常常會利用到別人的著作,這些受保護的著作譬如屬於文學創作的詩、詞、散文、小說都是,演講、學術論述也包括在內。
  其他常見的還有像是音樂創作的詞、曲,美術方面的繪畫、版畫、素描,雕塑、美術工藝品及書法,攝影作品,舞蹈、話劇、歌劇等戲劇創作,表演本身也是著作。另外科技方面的圖形,像地圖、圖表、流程圖或科技工程設計圖,也都是著作。
  還有,我們平常看的電影或是碟影片、錄影帶,甚至電腦螢幕上顯示的影像都是屬於影像方面的著作,CD、唱片及錄音帶則屬於表現聲音性質的著作。現代社會大眾普遍使用的電腦程式,也是著作;除此之外,像建築物、建築模型、建築設計圖等也屬於著作。
  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很多,著作權法大致把它分為十一類,就是語文著作、音樂著作、戲劇舞蹈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圖形著作、視聽著作、錄音著作、建築著作、電腦程式著作及表演,這些著作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而享有著作權。隨著時代的進步,科技的發達,在不久的將來,或許,還會有新形態的作品可能構成著作,做一個現代的國民,我們應該多去了解著作,認識著作權,要不然的話,跟不上時代的腳步,可就落伍了。
  【相關法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條、第七條之一。

三、衍生著作與編輯著作
  有一種型態的著作比較特別,是利用已經存在的著作或資料再重新創作,跟一般的著作,是由著作人從無到有創作出來的,不太一樣。這種型態的著作,又因為創作方法的不同,分為兩種:一種叫做衍生著作,一種叫做編輯著作。
  我們先來說明衍生著作;衍生的意思,是延續別的東西,而生出新的東西。在創作的時候,如果是利用既有的著作,重新加以改作成一個新的著作,就是衍生著作。
而所謂「改作」指的是用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先已經存在的著作,另外創作成一個新的著作。例如把武俠小說拍成電影;這時被利用的武俠小說,稱為原著作,而拍出來的電影,是一個新的著作,有自己獨立的著作權,稱為衍生著作。又如將外文書翻譯成中文書,則該外文書是原著作,而翻譯後的中文書,則為衍生著作。
  那什麼是編輯著作呢?編輯著作指的是就資料的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的著作,其中選擇及編排的客體包括受著作權法保護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資料。因此﹁選擇﹂與﹁編排﹂這兩種行為就是編輯著作的創作行為了。如果只是用最普通、最常見的方式編排,就沒有創作性可言,例如按姓名筆劃或按字母順序編排,當然不能成立編輯著作。
  對著作所作的改作或編輯的行為,不會影響到被拿來改作或編輯的那個原著作所享有的著作權。而改作或編輯出來的新著作,則是獨立的著作,也享有自己的著作權。
  【相關法條】著作權法第六條、第七條。

2006-05-27 17:13: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

路.散佈.販賣.未經著作權人同意. 2.〔民事賠償〕是屬於涉嫌違反商標法.[兩種1是由告訴人代理商提起告....和解無法撤銷告訴].網路.散佈.販賣.未經著作權人同意. .不論是燒錄或販賣.贈送.〔證據證物都在網路.網頁〕犯罪行為搜證完畢..〔才會有搜索票的產生〕.侵犯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以下有期徒刑〕君最近因觸犯違反著作權法的案子同樣是同的.商標內容.並未支付任何廠商和解金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特別刑法違反著作權法81、82.91.92.條,特別刑法違反著作權法不是.沒當事人想的那麼單純.我們經常在法律上遇到不爭取一點機會都沒有不爭取 機會是等於零 .著作權為法律

2011-06-23 23:54:21 補充:
但是如何推翻別人的證據引證..合法後屬於商標法特別刑法。商標法 著作權法 有規定要實施民法物權編..法律 商標、專利權、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法 商標 權利 代銷商 。不一定有這個權利 等 等. 賠償 部分?不一定是 給代銷商.?才能合乎法律程序 商標第82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加上證據的引證,但是如何推翻別人的證據/引證,又是另一門等牽扯到刑民法問題,因法律就.[舉證的責任],在於如何證明有[標示商品]?.

2012-07-12 14:39:49 補充:
【違反公訴罪行刑期】.【著作權法 91條.92條.101條】.

【刑法新修正商標法參考意見 95條96.條97.101條】.
【代理商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2011-06-23 19:53: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那出庭後ㄉ宣判怎樣???

2006-12-13 09:46: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mie 1 · 0 0

你被帶走的片數有點多喔.你賣的是啥..我是5/25發生ㄉ被帶走141片 請問你賣了多少片獲利多少(在筆錄上的喔)成年了?學生?...這些都有被考慮在內喔...有人說先不要主動去找廠商..等廠商來找你之後在開始主動去談吧

2006-05-30 14:47:37 補充:
你可以來跟我聊一聊...大家都是一樣的情況...@@

2006-05-30 10:46:5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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