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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們...因之前朋友跟我借了20萬元在相信前他的前提之下請他簽了一張20萬元本票.由他本人簽名及蓋手印.本票上該寫的也大都寫了..未註明到期日.有填發票日..發票地則填寫他的戶籍地.也簽了一張借據.但我不知道借據是否有用..由於我有幾次想試探他是否有想還我錢的意願.於是我用電話與他連絡.連絡幾次後他讓人覺得他沒想還我錢的意願..於是我就去他的戶籍地找她.結果居然找不到人..那戶人家說他只是戶口在那裡而已人並不住在那裡..我用電話再次與他連絡並說明我想追討我的錢..他居然跟我說他只跟我拿了3萬五.聽到真的快發瘋了..先前只說借用幾天..現在卻......
它跟我說..要嘛我環你3萬5要嘛就算了..然後我對他說可是本票及借據都寫的清清楚楚...多少錢也都寫ㄉ很清楚你怎麼可以這麼說....後來我想說把本票拿去裁定結果居然說...我會去報警的..說那些東西是你恐嚇我簽的..錢我也沒拿到...怎模樣你要3萬五還是步要......我真的事點點點阿.....我有跟他要了他身分證的影本確認資料的正確性..他還說身分證喔..我早就報遺失了啦...我.....又在壹次無言....
各位有法律常識的大大們..救救我吧...我該怎麼辦..我的血汗錢.....以上是事情概略經過.....我的問題如下..
1.他人不在戶籍地...本票寫的那些有用嗎?要是我本票拿去裁定連借據也要依起附上嗎?他沒收到本票裁定通知怎麼辦?有效嗎?他要是發票人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人不存在」我又該怎麼辦??
2.他的身份證報遺失..但我想應該是在簽完本票後他才去辦遺失的ㄅ..如果在那之前又會怎麼樣嗎?
3.他報警說他沒拿到錢..說是我恐嚇她簽那些東西怎麼辦...借據上也寫的清清楚楚現金點收無誤的ㄚ..因為我是拿現金給它...也沒有證據或收據說我有那些錢...(因為身邊剛好有些錢所以給現金)..他真的報警我會構成什麼恐赫阿之類的嗎?
4.我找不到他人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拿的回來請各位指點一下迷津ㄅ~~拜託了!!謝謝.........

2006-05-27 10:32:3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Zhang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一、請盡速向發票地(即發票人戶籍地)法院聲請裁定許可本票強制執行。不用附借據。他沒親自收到裁定書是他家的事,有送達到戶籍地就自然會有辦法生送達之效力。他若是提起確認之訴,你的舉證責任只要端出本票正本即可,而他必須舉證推翻本票的效力;他沒有證,自然沒得舉。二、不需要用到他身份證,與他是否有辦理或何時辦理遺失毫無關係。三、他去報案受恐嚇,當然可以,但是胡亂報案會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而且若與事實不符,你又何必擔心。另,你用本票來求償即可,借據如何可以暫時不用管它。四、去聲請本票裁定即可。等法院裁定許可後,向稅務機關申請查閱其財產資料,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你找不到他的人,無所謂。五、聲請狀(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zc-7.doc(以上連結來自司法院書狀範例網站)事實及理由項下的最後一句話中的「非訟事件法第一百條」改成「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證物欄裡的「正本」改成影本。狀紙寫一寫、附表劃一下(畫個表格說明票號、發票日、金額、到期日、付款地即可)、影印一下本票,然後裝訂好。遞狀時要把本票正本也帶去,先拿去給非訟處的科長檢查本票(收狀處的服務人員會告訴你怎麼做),他會在本票正本上蓋個章來註明已聲請裁定,也會在影本上蓋個章註名與正本無異。然後去繳費,然後......等。大約三週~一個月左右(視該法院業務量而定),你就會收到法院許可強制執行的裁定書,你就可以去稅務機關查債務人的財產資料,然後聲請法院對債務人強制執行。

2006-05-27 11:42: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常在路上都會拿到有關資金借貸的傳單,甚至機車上也常有民間借貸的貼紙
但卻不知道是否安全可靠合法?還是高利貸?這方面真的要很小心才是
才不會因為急用或求一時的方便,反而更加造成日後的麻煩與爭議
一般貸款不外乎就是選擇低利率方案、適合自己能負擔的還款方式
才不會讓原本就有資金需求的人,反而因為貸款而增加自己更大的負擔
推薦你一個完全免費諮詢的合法管道
電視上也有廣告所以評價還不錯,很值得信賴
因為每家銀行的貸款條件都不同,他們會幫你整合所有銀行對你有利的方式
提供你很多銀行端不會告訴你的意見
只要留個簡單的資料就會主動連絡你,還幫你省下了電話費用
填表免費諮詢 http://adf.ly/piJoE

2014-08-12 05:20: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建議你打電話給他向他催討.(要錄音起來).當中你要有提到你當初是拿20萬獻金借他的現在卻要賴帳不還的事.
錄下來的內容.最好有他承認拿你20萬的事. 那到時上法院你可以拿出來作證就可以了.
妳錄音時不要讓對方發覺了.最好用引導的方式.讓對方自己說出有像你借20萬.但是現在不還你並要反告你恐嚇的事實.
如果能錄到那對方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2006-05-27 14:18:4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哈囉.(我之前也有用本票去幫我媽要錢.我是自己去地方法院問的.我這些做法不知你適不適用. 參考看看囉)
首先 : 本票一定要好好收著. 千萬不要掉了.
打電話去 地方法院 問 : 因為他們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很好用.又不用錢
(但要點時間) 說明你的情況 .他應該會要你先 1.寫存信函
以下都很複雜.最好你自己親自跑一趟去問清楚 加油

2006-05-27 10:47:4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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