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傢俱)被查封.查封時屋內沒人.債務人已跑路了..但再去看時已經不見.東西已不見.有可能半夜被搬走.這樣法院要如何結案.債權人也不追究.因東西已不見了..
2006-05-25 13:36: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匿名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有人遇到這樣的問題?如果我跟法院說不追究.因為這事已經拖了半年.已經沒有力氣再去跑法院.很麻煩.
2006-05-25 15:03:20 · update #1
查封物失蹤,受最大損害為債權人,如果債權人追究到底,保管查封物的債務人會有刑事責任。但如債權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在乎動產被拍賣的債權回收,查封物不見,他聲請撤銷,承辦的法院書記官也會配合結案。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5-26 07:13: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哈哈!
叫查封之債權人聲請法院撤回執行就可以結案了!
2006-05-25 15:05: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