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請協商成功
確有一家\"怡富資融\"未申請, 有3個月未繳款紀錄
目前還無法繳交前3期
4.5月有正常轉帳
他們卻要將案件轉法務組處理
將執行強制扣薪
請問~沒有法院判決
銀行可以強制扣薪嗎?
2006-05-25 11:29:3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Quee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債務協商機制係針對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
你這家"怡富資融"係屬於民間貸款
當然無法併入總債務去參與協商
至於怡富資融依強制執行法要對你扣薪
也得按程序進行呀
怡富先要跟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遞了一個支付命令聲請狀
然後法院收到後會連同聲請狀寄給你支付命令
限命令送達20日內提出異議
否則就算判決確立
怡富就可以執此支付命令對你申請扣薪1/3了
所以,你看收到的支付命令如果是法院發的才是
銀行發的是發好玩,嚇唬你的
而且,就算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
別傻傻的不去理它
在20日內想盡辦法駁回(理由自己想,不方便說)
這樣會讓怡富的執行程序拖延
有利你跟怡富談還款條件
2006-05-25 11:55: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太平人 6 · 0⤊ 0⤋
1.請看清楚是OO地方法院發的,還是OO公司發的?
如果是OO公司發的寄發「強制扣薪通知」,僅是由其法務部門或資產管理部門發函,載明如不還款,要強制扣薪1/3以及獎金3/4來清償債務,並威脅「有可能因此面臨解聘,喪失工作」,讓債務人心生畏懼而就範,其通知書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2.沒有法院判決銀行可以強制扣薪嗎?
強制執行扣薪不一定要有勝訴判決確定,
如支付命令確定、本票裁定確定、或假扣押裁定...............都有執行力,可為強制執行之依據!
2006-05-25 13:24: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一定要有法院判決,才可以進行動作
而公司也必須收到法院的強制令才能扣薪
最多也只能扣薪水的3分之一
2006-05-25 15:39:32 補充:
寄發「強制扣薪通知書」,僅是由銀行法務部門或資產管理部門發函,載明如不還款,要強制扣薪1/3以及獎金3/4來清償債務,並威脅「有可能因此面臨解聘,喪失工作」,讓債務人心生畏懼而就範。說明:其實本通知書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主要目的在「恐嚇」債務人,因為扣薪還債,必須由法院發出的「扣押命令」至債務人之工作處所,才有效力。但絕不會有「面臨解雇、喪失工作」諸文字。詳情請參考http://www.justice.org.tw/about/advocacy_20060125_1.htm
2006-05-25 11:37: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Fei-Fei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