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這是會計課的問題
提列折舊的意義...折舊在稅法上的用意為何在
2006-05-25 09:48:5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原味拿鐵 1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提列折舊的意義.......... 固定資產在使用期間,不斷地提供其經濟效益,也不斷地降低其價值,應將資產逐漸沖轉為費用,使得費用與其所產生的收入配合,以便計算正確的損益。稅法規定..... 折舊的方法雖然有很多種,以直線法(平均法)較為簡單,實務上也應用的最廣,我國所得稅法規定,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未經伸請者,視為採用平均法,所提列的折舊額每期相同。 公式如下~ 每年折舊額=成本-估計殘值÷估計耐用年限 分錄為~ 借:折 舊 貸:累計折舊-xxxx
2006-05-25 19:01: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台南平狗=Pppdog-台南借貸 7 · 0⤊ 0⤋
資產一旦購入,便每年不斷耗損,因此每年應提折舊,使資產慢慢沖轉為費用,此為折舊。稅法規定:平均法(又稱為直線法),未經申請者皆視為平均法。其公式:
每年折舊費用=(設備成本+關稅+裝機費等-殘值)÷耐用年限
切記,修繕費千萬不可列入成本。
分錄為: 借:折舊 $××
貸:累計折舊-╳╳設備 $××
2006-05-27 21:15: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不管是一次性支付現金,或長期貸款方式,取得資產時就要一次認列該項資產,若沒有採合理系統式的分攤於未來各期,那你的收支將無法配合。
2006-05-25 18:45: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不知道叫什麼好 3 · 0⤊ 0⤋
收入與費用合理的分攤
2006-05-25 12:13:4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