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項新型的專利,在台灣是93年8月拿到專利證書,由於是日常生活用品,希望將來外銷美國及中國大陸;當初的專利事務所便建議我再申請大陸的專利,因為大陸並不能主張優先權。現在是95年8月,應該已經過了主張優先權的權利,我並沒有申請美國的專利,而大陸方面的專利不知現在申請還有價值嗎?
再者,不知道如何把專利商品化,或找尋合作廠商,或作模型等...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組織機構可以協助呢?
2006-05-24 10:15:04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Sharo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的優先權已過期,就不要再申請了,這樣是有瑕疵的。
通常我們申請台灣再申請美國,申請美國時以台灣的申請日為優先權,再用美國申請中國所以中國的優先權會比台灣的晚一天。建議你再改良後重新申請中國專利。一定要找可靠的專利事務所辦理。
我有自己的發明專利,是「安全針筒」;我自己並不生產;而是授權給醫療器械廠商使用並收權利金,目前已有數家被授權廠商使用我的專利設計。我的公司做專利授權業務,我們有技術研發團隊,包括模具廠、原料供應商、自動組裝設備廠商和大學育成中心及研究單位的合作;並有協同開發的領導能力,同時自行開發一套經營管理辦法及權利金管理軟件。很歡迎你與我討論如何經營專利,我可以與你分享並協助你。
2006-05-24 21:19: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avid C. 7 · 0⤊ 0⤋
新型專利ㄜ
93年拿到是M開頭的專利吧
沒經過實審
技術是不是有效都沒確定
專利是屬地主義啦
你的主要市場在哪就要去哪申請
大大說的對
你如果真有商機
就改良後
再去大陸申請專利
要商品化哦
合法可靠的是政府
經濟部工業局的TWTM
上網查一下就可以找到
希望對你有用啦
2006-05-29 20:13: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尹 3 · 0⤊ 0⤋
時間過期也就算了...台灣跟大陸不承認優先權你不知道嗎?
喜歡省錢的後果自己承擔吧...
http://www.patent.mymailer.com.tw/project/mainframe.html
2006-05-26 05:56: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先生 2 · 0⤊ 0⤋
建議先試著申請美國的專利 ,看是否可以通過
如通過後盡速向中國申請專利並同時主張優先權(the principle of priority)
因美中同屬WHO會員國
雖然我國也已加入WTO ,但因與大陸間存在敏感的政治關係
故不曉得彼此間專利權認可是否可彼此互惠??
這是小弟的小小建議~~參考之
2006-05-24 18:32: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acky 4 · 0⤊ 0⤋
專利的申請亦包括了整個公司,或是個別企業體以整體發展,市場需求,在專利策略與佈署的應用為考量。也因此,目前台灣的廠商除了申請本國專利之外,由於對美國市場的依賴,所以對於其他國家的國際專利申請,就以申請美國專利為主了。
如果你想要到大陸,除了專利要聲請,也要熟悉當地的法律及政治環境,因為大陸有許多台商的糾紛,去之前最好搞清楚!!
建議你參考: http://www.patent104.idv.tw/
2006-05-24 13:03:3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jamez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