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國中公民教ㄉ那ㄍ罰金和罰鍰有什麼不同??是分刑法和民法ㄇ??
2006-05-20 07:21:1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Karla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可以舉例一些項目ㄇ?例如:罰金有哪些....罰鍰又有哪些....
2006-05-20 07:30:00 · update #1
罰金」和「罰鍰」雖然同樣是公家機關對違法者的制裁;受處罰者一
樣應該繳錢給國庫,但是兩者之間是有差別的:
一、罰金是犯罪的五種刑罰之一,所以會留下犯罪前科紀錄;罰鍰是違
反行政法的義務,並不會成立犯罪的行政處分,不算犯罪,自然沒有
前科紀錄。
二、罰金須經司法機關――法院依法審理、宣判,由各地方檢察署負責執
行;罰鍰先由各行政機關處理,逾期不履行的,移送行政執行署所屬
各行政執行處執行。
三、不服罰金判決,應循司法途徑,向上級審判機關,例如高等法院上訴
救濟;不服罰鍰處分,則依行政救濟程序,如訴願、行政訴訟等方
法。
「罰金」的種類:
一、專科罰金:只能科處罰金,例如普通賭博罪,處一千元以下罰金。
二、選科罰金:法官可於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刑罰中選擇一種,例如普通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三、併科罰金:除科處其他刑罰外,同時科處罰金。
四、易科罰金:原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故准以罰金代替自由刑;易科後,前科紀錄還是原宣判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罰鍰也有類似前三種的情形。
2006-05-20 07:24: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整理自「法務通訊—二0五二期」法院未經實體判決,於程序進行中亦得裁罰鍰, 像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證人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或者到場後無正當原因而拒絕證言、拒絕具結,法院依這些法律的規定,也可以用裁定科證人一定金額的罰鍰。
2009-03-31 04:31: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紫色的湛藍 7 · 0⤊ 0⤋
因為是國中公民 , 所以我簡單講你們會考的那種喔
罰金 -- 違反[刑法]
ex.甲在7-11偷了一個麵包 , 法官知道甲是要給生重病的母親吃 , 而且麵包很便宜 , 所以就不判甲坐牢 , 但是偷且還是不對 , 就判他付錢 ,這就是罰金
罰鍰 -- 違反[行政法]
ex.甲騎機車沒戴安全帽 , 罰他500元 , 這就是罰鍰囉
2006-05-23 23:19: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蝦拉拉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