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在95/5/12因為竊盜而被抓,但是對方不提出告訴對方有原諒,十二日那天朋友有按照正常程序法辦,有在新竹開簡易庭,
當天晚上開完簡易庭法官就讓我朋友直接回家,不需交保。今天(十九日)警察來說會收到開庭通知書,問當初有說開庭通知書要寄到哪裡嗎?因為我朋友當初有留住家和通訊處的地址,但是不知道會寄到哪?請問他會寄到哪呢?大約要多久可以收到?可以要求開庭通知書不要寄到戶籍地址嗎?(因為不想讓家人知道)謝謝
2006-05-19 21:02:4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不想讓家裡的人知道,要怎麼和他們說不要寄到戶籍地呢?要和誰說呢?請大家幫幫我吧!!
2006-05-20 10:38:52 · update #1
法院及地檢署的訴訟等通知,均係以掛號或交由各地警察機關送達。這些文件最重要的就是要能『送達』收件人,所以,只要你能證明戶籍所在地無人收件,則可依你指定的通訊地址『送達』!
2006-05-22 23:49:54 補充:
就跟新竹開簡易庭的發文單位說吧!也要跟你所在警勤區的警察說一聲(管區的戶籍警察,看戶口名簿上那位蓋章,就是他囉)
2006-05-20 10:15: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貓的麵】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