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開了一張紅單..上面有勾選\"應到案處所聽後裁決\"
我未滿18..沒戴安全帽加上無照..
想問..他說應到案處所是: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那個過去會怎樣嗎?罰款繳完就沒事還是會加重處分?而且車主是我的名子..
2006-05-18 22:50:1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被開了一張紅單..上面有勾選"應到案處所聽後裁決"答:就是要你至戶籍所在地監理單位繳罰鍰並領回車牌。我未滿18..沒戴安全帽加上無照答:無照:(1)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機車部份:於期限內到案罰款為新台幣6000元,到案期限後15日內,罰款為新台幣72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15日以上30日以內者罰款為新台幣84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者罰鍰為新台幣9600元。(2)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汽車部份:於期限內到案罰款為新台幣8400元,到案期限後15日內,罰款為新台幣96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15日以上30日以內者罰款為新台幣110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者罰鍰為新台幣12000元。註: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扣留其車輛牌;未滿18歲,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想問..他說應到案處所是: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那個過去會怎樣嗎?罰款繳完就沒事還是會加重處分?而且車主是我的名子.. 答:至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罰鍰及領回車牌(記得罰單也要帶去),監理單位會另行通知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帶安全帽:第三十一條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不管為何期間,均為500元)。
2006-05-19 04:15: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請大家幫幫我....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6051810867
2006-05-19 04:55: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很榮幸認識您:我以在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監理所上班經驗回答您我被開了一張紅單..上面有勾選"應到案處所聽後裁決"1.應到案處所是: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那個過去會怎樣嗎?答案:繳罰款及靜候處分2.罰款繳完就沒事還是會加重處分?答案:A.絕對不會罰款繳完就沒事B.應該會處分需參加道安講習(當天一定要準時報到)建議先生:1.將來滿18歲時去考駕駛執照2.未領駕駛執照騎車非常危險3.騎機車或被乘載時要戴安全帽達達 敬上
2006-05-18 23:33: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應到案處所聽後裁決"
是指不能至銀行、郵局金融機構繳納、網路或轉帳方式繳納罰款
一定要到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納罰款
2006-05-19 03:09:16 補充:
樓上的大大,這種事不能隨便說說啦!會害到別人!
2006-05-19 03:15:45 補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 第 六 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2006-05-19 03:18:57 補充:
第 21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如果逾期沒有到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繳納罰款會被罰一萬二千元,很貴的。
2006-05-18 23:05:2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hih Hsien 4 · 0⤊ 0⤋
你是當場被開的ㄇ?
如果是那你就去郵局繳錢就好了~
其實應該是不用去啦~
畢竟沒那麼嚴重吧 只是錢罰比較多而已吧
*如果不放心 可以問家長 或者打電話去問(看罰單上有無電話)
2006-05-18 22:55:0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SaRu 小M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