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依法申請政法補助卻遭到鄉公所的人員要求要請吃飯才讓我通過審核,因我家是低收入戶,當初為了能減免大筆的學費,故母親只好答應,結果花了2000元請客後,對方卻要求上賓館,我母親當然抵死不從,所以下年度的審核就莫名奇妙的無法通過,如今,我不但無法湊出下學期的學費,而且家中還有另二個正就讀公私立高中的弟妹,我雖有在打工,但一萬元的薪水扣除生活費之後跟本所剩不多,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我真的對這個社會很失望,不知道還能靠誰幫忙,我只好想辦法自救,希望請大家幫我想想辦法,感激不盡!!
2006-05-18 20:21:2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ㄧ般而言政府各級機關都會有政風單位或是人員若鄉公所單位較小無政風單位建議您上您居住地之縣市政府查詢政風處電話直接找政風單位或是所在地調查局檢舉但是最好可以檢具相關人.事.物證這樣可以一次就給他死
2006-05-19 11:27: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水色魔羯 6 · 0⤊ 0⤋
這種公務人員不要讓他留在人間,**~
2006-05-19 08:19: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TMD咧,最討厭貪污的公務員。公務員貪污是由調查局負責調查,上調查局網站就可以檢舉他,這可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而且你還可能有檢舉獎勵金可以領喔。
2006-05-18 20:54:1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報紙記者.雜誌記者.立法委員.某縣市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各地政風機構
2006-05-18 20:37:1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