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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顧立雄表示,不認為在任何刑罰中加上鞭刑會有助於受刑人性格的矯治,同時會使我們「人權立國」的口號受到高度的蒙羞,成為國際上的笑柄。
...台灣真的是人權立國嗎....人權..這個帽子壓的我們好沉重阿.壓的小老百姓真的享受到人權嗎?
真奇怪~那些叫什麼\"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一聽到鞭刑..不得了了...全部反對..說開倒車...]
這些利益團體表面上是義正嚴詞..說的自己是正義公平的一方..自己又拿不出一套做為.老是說要用~愛去關懷~社會要關心包容~家庭~學校要負責....
聽到它們說這些~~真是在\"放屁\"...只會在放屁..拿不出實際方法...自己當個負責人當執行長..當懂事長..真是讓人看到會覺得很丟臉想吐口水在他們臉上..
有人的地方就會有犯罪..每個人生下來環境家庭經濟都不一樣.進入社會當然就會產生\"想要別人的東西\"\"別人的比我好\"..犯罪自然而然就會產生.如果都沒罪犯.那就不是人類的世界了.
鞭刑~為什麼是違反人權..當自己的人權被別人的人權侵犯時.誰來維護自己的人權呢..
犯罪的人~永遠都沒資格說自己有人權...(等你自己是被侵害時.你就會體認我說的話)

2006-05-16 23:15:29 · 22 個解答 · 發問者 err 1 in 政治與政府 政治

總算回應的有識之士都是深明大義的人民.大家都是為了社會治安好.無犯罪率.才會有感而發.老百姓受到冤屈.生命財產受到剝奪..請問誰會關心你發生了什麼事情嗎...

2006-05-17 20:59:28 · update #1

大家都回答的很有水準與深度.最佳答案讓網友決定比較有公正性.

2006-05-24 12:56:55 · update #2

22 個解答

高雄縣長楊秋興主張祭出鞭刑,一向反對體罰的人本教育基金會,人本抨擊:楊秋興曾簽約不打小孩??!!
>>>>>>>>>>>>>>
人本只會用嘴巴
叫學校老師對惡劣的學生愛的教育

臺灣治安現在還那麼亂,能怪誰?
治安跟教育息息相關
學校教師已經很認真在教育學生卻有教育界的過動兒在搞破壞
財團人本基金會從來不在乎國內青少年犯罪率快速攀升,犯罪手段越來越殘忍,只關心少數被記幾支過的「問題學生」,試問是哪些以高理想教育論調的專家?令我們的教育天翻地覆!使我們的下一代變得如此無法無天!
這些問題學生有些是可以挽回的,但如果有了哪些自稱教育的專家,從中替這些還不懂是非的小孩子撐腰,這些問題學生,以後可是會變成社會的問題。

那些保護少數惡霸學生的財團人本基金會和人權團體
我一直很想問問人本的能人們,為什麼你們為了保護那少數惡霸的學生,而害大多數的學生被欺侮呢?

人本史英,為何麼現在校園出現更多的小霸王欺負同學、挑釁老師?因為自從你們不明事理介入校園後,害得大多數的好學生和老師人人自危;正因有人本在背後當靠山,那些壞學生越發大膽的無法無天並幼稚地沾沾自喜呢!而校園倫理、校園秩序,慢慢式微,逐漸崩解,人本的人們沒有感覺到嗎?

最近教育部也要負責任(什麼一些寵小孩的規定和挺小孩的信箱)
人本現在還抱著綠營的大腿
有教育部在替他們做靠山
造成一堆學生被他們寵壞和不懂是非

現在學生(年青人亦同)常將權利與放肆融而為一:為了
權利以致放肆地抨擊他人,得到權利
後便過著放肆散漫的生活。

這三個字財團人本基金會(史英)要先教學生:負責任
財團人本基金會(史英)教學生很多 給學生很多
學校不可以體罰 不可以管頭髮
學生要有怎樣怎樣的自由
學生要為自己權利申訴
等..

但財團人本基金會(史英)似乎沒有教學生:負責任

2006-05-19 11:30:07 補充:
人本(史英)不要再搞壞社會了

2006-05-19 07:29: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oi 3 · 0 0

我想這個社會愛心關懷是給人用的 是給有人性的動物用的 那些廢渣渣 他們是渣渣 在家裡如果有渣渣那依定是丟掉 竟然是已經要丟掉的渣渣 那為什麼不可以來鍛鍊依下身體呢?

2006-05-29 16:40: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kakkkkk 1 · 0 0

壞學生應該送到司法單位處理。誰動用私刑,我就辦誰。

2006-05-28 20:35: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趙少糠 3 · 0 0

我是基督徒,但是我不贊成蔣先生的意見,你只能代表你自己,無法代替其他人。

2006-05-24 17:26: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貓眼兒 3 · 0 0

貪污、官商勾結、內線交易者,經查屬實,一律以宮刑來制裁
不用一年,政治就會清明了
ㄏㄏㄏ

2006-05-24 13:32:2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WJ 4 · 0 0

不喜歡鞭刑,不過我贊成 死刑..

2006-05-24 13:02:4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7 · 0 0

我認為應該要恢復鞭刑,且死刑絕對不能廢.本人認為現在就是因為太過重視人權,導致失去了刑罰的功能.人權是守法的人才擁有的權利,犯法之人沒有人權,我認為很合理,因為他再犯法的時候,已經自動放棄他的人權了.至於人權剝奪的程度,必須依照情節輕重來處理.現在的金融犯罪這麼多,就是因為刑罰的漏洞太多,不夠重,才讓不肖之徒有機可趁.試想想,現在的弊案,動輒幾千萬或上億元的不法所得,大多是不了了之.最壞抓到只要關3,5年,這樣實在不符合社會公平.

再來尤其是公務人員,知法犯法,更應該處以極刑,而且要全程轉播,以往明清時代,貪污可是死無全屍的.不然怎麼令百姓服氣?身為總統或是其家人,以後更應該修法,不得從事任何投資行為.以免讓總統職位成為圖利之職.雖然不能參予投資,依照總統之年資,待遇,就算全家都不去工作,要餓死也難.除非極度奢侈.

國家已經有9成以上都是貪官.要是連總統也貪,那我想沒有任何人可以抵抗這種環境,於是"劣幣驅逐良幣",整個國家表面上民主政治清廉,實際上汙濁腐敗骯髒下流,我們正在走菲律賓的覆轍,現在的法律,被那些高度法律知識的人強暴玩弄的女人一樣,人民再不團結,公投罷免貪污家庭,將難逃此劫

2006-05-17 11:19:27 · answer #7 · answered by 招財貓 1 · 0 0

強姦犯除了鞭刑+去勢,還要打斷四肢,也不用入獄服刑了(浪費人民納稅錢),直接讓該名強姦犯四處行乞,褫奪公權!重要的是在臉上刻上"賤"
越說越氣...

2006-05-17 05:55:35 · answer #8 · answered by 殺手T細胞 3 · 0 0

本人聽說有關鞭刑的一則有趣故事:有一少年偷竊被法官判處鞭刑六下,經執行三下後法醫認為該少年已不堪再予鞭刑由家長帶回自行療傷,後來於該少年傷口全癒後法院通知必須再補那三下鞭刑時:您猜少年是如何反應嗎?我不敢了啦!請原諒我!大聲哭泣!
也許這招對於我們治安會有所幫助!臺灣犯罪率高在於不懂如何預防犯罪,感覺到的是只知道犯罪率攀升再以全民拼治安名譽打擊犯罪。

2006-05-17 05:19:46 · answer #9 · answered by pooh 1 · 0 0

我贊成~尤其是現行犯~不然現在台灣的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甚至要規定官員犯法所受的罪要比一般小百姓來的重!

2006-05-17 04:55:21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 6 · 0 0

讚成!!
當然不用像新加坡那樣~~連刮汽車都要鞭行~~有點過頭
但重大刑案的人應該要!他們不該有人權
連續殺人犯~~強姦犯~~判死刑也只能判一次~~應該判很多鞭!!

2006-05-16 23:36:13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奶酥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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