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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我哥未滿18歲,
凌晨1點多!騎摩托車,又酒駕
測的時候酒精濃度高達0.9
然後又撞到人家ㄉ車子~
自己的手ㄝ開刀拿取碎玻璃~
當天我爸爸以跟車主"和解"
因為那警察說快點和解就沒事情~
我爸以6萬元和解
結果那警察後來又說她要送我哥公共危險罪= =+
那警察很討厭ㄋ~
我爸一直求她不要送~
ㄝ說隔天要找立委來ㄌ...
我哥後來會怎麼樣押???

2006-05-15 13:48:3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可是那個警察說和解就沒事情= =+
結果和解完還說要送...
而且我哥說她騎很慢...
<應該ㄝ沒找的到證據說那ㄍ人開快車>
我哥騎很慢是因為現場都沒煞車痕!
如果是騎很快沒煞車~
我哥可能不止只有手受傷ㄅ~"~

2006-05-15 16:39:16 · update #1

4 個解答

很榮幸認識小薰小姐:我很欽佩小薰小姐兄友弟恭的精神,年紀輕輕就這麼懂事成熟我以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庭與民事庭與調解委員會實際經驗回答您1.當天我爸爸以跟車主"和解"答案:對令兄案件有幫助2.我哥後來會怎麼樣押?答案:令兄會被檢察官以"公共危險罪"起訴"A.在法庭態度良好:表示後悔,承認有錯,法官會以判刑或是勞動及緩刑,但是不會關令兄B.在法庭態度惡劣:死不認錯,法官震怒,法官會送令兄去應該去的地方公共危險罪刑法的規定:第 185- 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般這種情形會判拘役並得易科罰金如果不要被關就要以罰金來折算拘役的日子罰金以1~3元折算一日,換成新台幣澤以3~9元折算一日但是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折算的標準提高100倍折算一日,換成新台幣則以300~900元折算一日罰金酒測值0.55毫克以上;抽血0.11以上期限內繳納--- --- 機車45000元 小型車49500元 大型車52500元 逾期15天內-- ---- 機車46500元 小型車51000元 大型車54000元 逾期15-30天內-- 機車49500元 小型車54000元 大型車57000元逾期30天以上--- 機車52500元 小型車57000元 大型車60000元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規定: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第253-2條規定: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左列各款事項:一 向被害人道歉。二 立悔過書。三 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 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五 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 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我直覺您哥哥應該風平浪靜,沒有事達達 敬上

2006-05-16 23:43: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達達 7 · 0 0

不好意思 我問一下ˊˋ. 我被臨檢到酒駕 他開了紅單 我該繳多少 酒測值0.81
人家說到時候法院還會寄單子過來 也是要罰錢嗎? 我忘記繳錢 到現在
被臨檢的時間是4月21 到現在快2X天了 需要罰多少ㄋ 拜託大大幫我解答ˊˋ

2006-05-15 17:01: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我哥未滿18歲,凌晨1點多!騎摩托車,又酒駕 / 測的時候酒精濃度高達0.9Ans:1.未滿18歲無照駕駛: 你哥罰六千元(如果是一年內有兩次以上的酒駕行                   為者...罰六萬)/扣大牌/駕駛人&監護人參加講                   習; 車主吊扣駕照三個月.2.酒駕(酒測值0.9): 你哥罰四萬五千元; 如果車主知道你哥喝酒                  還讓他騎車, 要吊扣車輛大牌三個月.那警察說快點和解就沒事情~我爸以6萬元和解Ans:快點和解就沒事,那是指你哥撞傷別人<過失傷害罪>的部分; 此外--這部分和解(犯後的態度)與否還會影響到下面<公共危險罪>部分的判決!那警察後來又說她要送我哥公共危險罪Ans:1.酒駕肇事不論酒測值為何, 都必須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2.此為法律<公共危險罪>明文規定, 找總統來都沒有用, 更何況只是小  小的立委!3.法院會怎麼判? 要看你哥以往有無酒駕(不論肇事與否)的紀錄, 如果  初犯&顯有悔意, 或許會宣告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同時宣告得  以易科罰金(以九百元一天易科罰金); 但是, 易科與否還得看地檢署  執行檢察官願不願意!結論~~ 光是罰金就高達五萬一千元(假定一年內第一次酒駕), 加上和解金更高達十一萬一千元; 這些錢...坐計程車可以坐很久說, 喝酒的人捨不得計程車錢..就會花更多, 更別提造成他人生命財產的危害!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事件 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 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 統一裁罰基準(新臺幣:元) 備註 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除駕駛聯結車、大客車或大貨車者外) 第二十一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6000--12000 駕駛機器腳踏車者 6000 7200 8400 9600 一.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扣留其車輛牌照。 二.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駕駛小型車者 8400 9600 11000 12000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再通知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者 第二十一條 第 三 項 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 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 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者。 第二十三條 第 二 款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 - 酒 精 濃 度 超 過 規 定 標 準 駕駛人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O、五五亳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一一以上者 第三十五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15000--60000 機器腳踏車 45000 46500 49500 52500 一、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二、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三、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並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四、汽車駕駛人之罰鍰,不得依本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易處吊扣駕駛執照,其逾十五日後仍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小型車 49500 51000 54000 57000 大型車 52500 54000 57000 60000 駕駛人未領有駕照或其駕照已經吊註銷者,其於一年內有二次以上本款行為者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我爸一直求她不要送~ㄝ說隔天要找立委來ㄌ...我哥後來會怎麼樣押???

2006-05-16 18:29:16 補充:
你還是先看看我上面的解說吧!!! 和解就沒事的部分是指..傷害&毀損的部分, 酒駕<公共危險罪>的部分是..公訴罪, 根本不能不移送or和解!

2006-05-15 15:18: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cky 5 · 0 0

警察說要送很正常
他不送才真的沒道理
你哥酒測0.9 我印象中好像超過0.55就要移送
你哥都快兩倍了= =

你爸跟人家和解
有可能是就你哥撞到人家車這部分
跟酒駕沒關係

2006-05-15 14:44:4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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