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去標到一間法拍屋,底價200萬,我們標246萬,原以為會很多人競爭,所以加了46萬,沒想到只有我們一支標,投標室裡有人告訴我們,這一件房子有糾紛,沒有路出來,標到隔天,我們去拜訪原屋主,對方兇巴巴警告我們,要我們花100萬買他們前空地,否則我們出入用飛的,不能踩到他的土地
天阿,原來是這樣沒人標,請教各位大大,我該怎麼辦?
2006-05-12 09:33:3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空氣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名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787 條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目関網址: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00001787名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789 條 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致有不通公路之土地者,不通公路土地之所有人,因至公路,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無須支付償金。 目関網址: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00001789誠如[543]網友所稱,這是袋地通行權問題,依民法第787條規定,對方的土地務必要給您通行,按第789條您還不一定要付相當地租的賠償金;屆時雙方無法協調,可由法院裁定,萬一要付地租,也是依公告地價計算,會比正常租金還便宜。法院來執行點交時,請書記官提醒對方「袋地通行權」的法律関係,免得您大費口舌,對方還不理您。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05-13 06:51: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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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2 05:46: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這涉及通行權的問題‧就算可通行也十分麻煩
2建議先拍照,然後了解這道路通行的時間,有沒有鋪柏油路?若是有鋪柏油路是誰鋪的?﹝如果是鄉鎮公所就可能有轉環的餘地﹞
3所謂道路就是說,它外面的路是否從以前就是讓大家通行的路
4最主要一定要與鄰居處好
2006-05-13 15:24: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佑一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