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已經過世,由於留下的都是債務,所以全部繼承人一起辦了拋棄繼承。
我們也傳了除戶證明、死亡證明給銀行(當時拋棄繼承的文還沒出來)。
沒想到銀行仍不斷催繳,銀行還告上法院。
通知書一到,還打電話問了法院,法院說可以不用去,不用管他。
也有打電話跟對方的\'訴訟代理人\'告知這個情形,沒想到他們還是繼續告。
現在判決下來,被告敗訴。判決假執行....!?
1.現在我們會有什麼責任嗎?
2.我們該做什麼動作嗎?
3.說不定其他家銀行也會做一樣的動作,我們到底要怎樣才能請他們住手?
4.真的有被惡意騷擾的感覺,我們可以反制嗎?
2006-05-11 19:42: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之前我的親戚也碰到和你一樣的情形,銀行還把全部已拋棄繼承人的存款全部凍結,執行假扣押。
結果我們就到法院寫了一張好像是〝民事訴請狀〞(名稱不太記得,可到法院服務處請問,那裡還有範例呢!),並附上〝法院准予備查的公文〞。並到執行假扣押的書記官面前拿法院准予備查的公文給他看並告知我們已遞狀,同時再發一封存證函告訴銀行我們已做了上述動作並再加註〝限於○日內馬上撤銷假扣押,若有致我們有所損害,我們一定依法求償〞,結果銀行及法院都知道於法無據,只好撤銷了。不過公文的往返,大約需2個星期,在這段期間建議你們最好能和書記官保持連絡知道作業的進度,這樣才不會乾著急。
2006-05-13 18:38: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可兒 2 · 0⤊ 0⤋
1..對該債務負清償之責
2..提起上訴
3..法律保障訴訟權,所以銀行有提告的權利
4..如被不當催討可向金管會申訴
ps......上訴有一定的期間,要在該期間上訴,如判決確定日後翻案就難了
.........法院的開庭通知一定要去,不去也要寫答辯狀,把拋棄繼承的證明文件附上,那法官自會駁回原告之請求.不然會依一造辯論判決判你輸.
另外你說法院叫你不用去很不可思議.
2006-05-12 08:46: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可以找立委˙法律扶助會˙或是數字週刊˙水果日報
2006-05-11 19:44: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