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
如果有一個補習班
說\"全校前十名十萬\"
結果真正烤出來
全校第三
拿導師簽名給他看
他們不相信
說要拿學校百名榜該他們看
可是那個明明就是不可外洩的機密
最後他們心不甘情不院的相信了
結果變成第一名500
第二名400
第三名300
還外加一個條件就是一定要補全科
擺明就是不想給獎學金
那可不可以去告他
2006-05-09 17:05:5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wAnDeReR fRoM mArS::: 2 in 教育與參考 ➔ 其他:教育
我有人證(同學)
但是補習班把宣傳紙條全部丟掉了(故意的吧)
2006-05-10 14:59:24 · update #1
要先確認該補習班訂條件時,(一)是老師、主任的口頭約定,還是白紙黑字的公諸於班內??(二)還是對班外,有宣傳單嗎??若有,內容中是否有明確的敘述。
如果是(一):
必須要有人證、物證,有無提出資格限制(全科生才有)
請雙方舉證:人證、物證均可,越詳細越好!!
如果是(二):要留下當時的文宣,以備將來的呈堂證供。
你自己一定要多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越多,越詳細,你獲勝的機率就越高喔!!!
如果他承認你考全校第三,而只給你與當時文宣金額不符,你可以檢附資料到消保會、公平會去檢舉他(你的資料要保持完整)
記得,理性的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2006-05-15 00:46:15 補充:
也許班內的文宣已經丟光了,但是如果有對外發出去的文宣呢,趕快問問大家的同學們,看看誰還有留著??或是到各大樓管理委員會拜託他們幫忙找。
2006-05-09 19:54: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主任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