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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本人已於今年2月開始沒有繳款,於5月初收到其中1家由銀行催收科寄出的\"法務催告函\",說要移送法院申請查封動產,我想知道大約何時會執行呢?會先收到執行的通知嗎?謝謝!

2006-05-07 12:43:3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這是銀行的催收科寄出的法務催告函而已
其後銀行還需要至法院對你提出告訴
然後法院會開兩三次庭(如果你都沒到)
就會按銀行所提 進行民事查封
案件就會交給法院民事執行處執行查封
執行前 會由法院民事執行處承辦法官寄發通知執行的信函

2006-05-07 19:29: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盜 7 · 0 0

各家銀行做法不同,一般而言,未繳房貸一、兩個月,銀行會發催告函,三個月會發支付命令,最慢半年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催告函說要查封動產,只是形式而已,因為查封動產金額小又有舉證問題,查封動產機會很低。反而銀行會從國稅局調閱債務人財產,含不動產、股票、車輛及銀行存款,甚至上班薪水的1/3,都在銀行可強制執行的範圍。強制執行分兩種,其一為防止債務人脫產的假扣押,是不會預先通知債務人的,其二為拍賣的執行,除非是透天房子,需要地政機関會同測量,法院會預先發文,要求債務人在家配合,否則查封不是不通知債務人。參考網站:www.104.woo.com

2006-05-08 11:01: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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