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拋棄繼承權可以先事先寫嗎?好多問提喔!可以幫我嗎?
比如我爸走了他的負債我們要辦拋棄繼承權請問要怎麼寫!可以幫忙寫範例嗎?
因我要事先寫可以嗎?我怕我爸走時我弟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又因很少連絡.會找不到他我怕錯過時間!可以先寫嗎?
還有我媽也要辦嗎?那請問順序要怎麼寫阿!
1.我媽 2.我阿嬤 3.我長女 4.我大弟 5.我小弟 6.我老公 7.我女兒這樣寫對嗎?
比如我2各月內辦好了.過了1年我又生一個兒子請問他還要去補辦嗎?
請幫幫我吧!我快被這些事跟我爸的負債弄瘋了!我弟又不處理!請幫我吧!謝謝大大們了!
2006-05-05 15:09: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紫玲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再繼承發生2ㄍ月內向法院提出聲請 這個你已經知道了
另外不用擔心你女兒啦 倘若你父親走了 只有你 和你兩個弟弟以及你母親會繼承你父親的債務 一人四分之一的債務
另外關於書狀 你可以去台北地方法院的網站 左邊有一個禮民便民裡面有書狀範例 (選少年及家事 裡面有 應該再下方) 這裡頭有書狀可以下載 下載列印後填一填就好了(裡面也有要負的資料)
這個聲請狀只能由一個人寫 就是你要下載四份讓你跟你母親還有兩個弟弟寫 等到父親走了檢附死亡證明 還有一些資料(書狀裡面有說明) 兩個月內向法院提出
到法院會有司法志工 問一下應該就知道去哪辦怎麼辦了
2006-05-05 15:31: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奇 3 · 0⤊ 0⤋
1.女兒一定要記得寫,不然第一順位繼承人拋棄繼承後,將由次順位繼承人繼承,也就是會由你的女兒繼承。
2.老公可以不用寫
3.一年後又生的兒子可以不用辦。
2006-05-05 16:22: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pycat77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