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初在住家附近巷內不慎撞到一名三歲男童,當時因請況緊急並未立即報案, 由我載送該小孩及其母至附近醫院治療, 三天後小孩並無大礙出院,我在他住院期間也去看望並給了六千元的紅包,也和小孩父親在第二天至管區備案。後來小孩家人向我的保險公司提出約八千元的醫療單據及十萬元的精神賠償, 保險公司表示最多只能付五萬元, 對方家長不接受, 並說要告我! 我想請問對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保險公司認為對方媽媽並未牽著小孩,也需負部分責任!而且法院的判決可能低於五萬元, 所以堅持若對方不接受就只好法院解決,到時候法院判多少保險公司就賠多少,但是他告的是我, 覺得實在很麻煩! 還想請有經驗的朋友,提供參考建議! 謝謝!
2006-05-05 10:30:0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Celia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樓上的仁兄.保險公司只負責民事的部分.刑事部份是自己本身要想辦法處理.保險公司只會想辦法賠償OK?
況且他對方要求多少.那是對方的事情.這並不會構成恐嚇取財.
如:假如你不賠我錢.我就要告你.
這句話並不構成恐嚇取財
被害人是依照正當管道的途徑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還有這種車禍官司我目前還沒有聽說過會去請去律師開庭.
撞到人使人受傷
頂多就是過失傷害起訴
判也不會被抓去關
頂多罰錢給法院降而已
樓上的不懂請不要亂教
只是說要不賠錢就要告你
這假若構成恐嚇取財的話.那全台灣一天有多少車禍事故發生?有多少車禍案件在調解.這句話講出來是人之常情.這你這樣說每個人都恐嚇取財???假如恐嚇取財告的成.台灣就會天下大亂了!
還有這出車禍的仁兄
你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先調解再開庭會比較好.
至少調解過後不論結論成與否
法官至少覺得你有誠意要跟對方調解
況且上法院也不是說他開多少就開多少
所以不用擔心
只是說避免上法院是怕說你會有刑責的問題
2006-05-09 17:49:55 補充:
除非是重大傷亡才會請到律師要不然一般沒人再請律師的浪費錢只要初步研判分析表上你有肇事主因或是次因都會構成過失傷害這是刑責保險公司不能幫你保險只有民事賠償部份
2006-05-05 15:45: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看不下去的路人 5 · 0⤊ 0⤋
謝謝兩位的熱心解答! 被我撞到的小孩, 出院後一切正常,並無任何外傷.所以保險公司只願出五萬.這樣它還能告刑事的嗎?
2006-05-09 14:40: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elia 1 · 0⤊ 0⤋
上面大哥的建議不錯,又多學會一總處理方法。
2006-05-05 13:23:0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博仔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