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程序為何?需要那些證件,情形是我和他結婚登記一年多,都沒辦她來台,那是不是只要到大陸協調離婚就可以了,還有,需要帶戶口簿嗎,因為她跟本沒來台...還有能不能一天辦完, 還是要去很多次呢,謝謝大家
急需解決拜託大家幫忙!!
2006-05-04 15:10:5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最快的方法找到大陸配偶一起去您們原結婚登記的地方辦理協議離婚, 一天可以搞定攜帶物品如下台灣配偶1. 結婚證2. 身分證正本3. 台胞證4. 二吋半身照片二張大陸配偶1. 結婚證2. 身分證正本3. 戶口本(必須已經登載為已婚)另外就是協議離婚書一式三份民政單位受理後會要求填寫離婚審查申請表, 無誤後就會核發離婚證, 收回結婚證取得離婚證後再向大陸公證處辦理離婚公證即可返回台灣, 約30天再向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 台灣都不需要辦理, 這樣就算是完成離婚手續了
2006-05-04 21:31: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