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修改服役條例超過三十五歲不用服役請告知
2006-05-03 14:56: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軍隊
士兵除役年齡擬調降為35歲2006-04-04記者朱芝嫺/台北報導 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昨日應邀赴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就「國軍『常、後分立』政策未來精進作為」專案報告。柯承亨表示,國軍「常、後分立」實施迄今已近兩年,經由演習驗證,仍有精進的空間,未來台澎防衛作戰具備預警短、決戰快的特質,國防部將持續檢討研擬適合我國國情的「常、後分立」機制及動員整備作為,區分期程逐步推動,俾於戰時能立即發揮總體戰力,維護國家安全。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日邀請國防部就「國軍『常、後分立』政策未來精進作為」進行專案報告,國防部後備事務司司長謝雲龍中將於報告時表示,國防部將修正「兵役法」,將士兵除役年齡由四十歲調降至三十五歲,預估編管人數將由三百四十餘萬人減至二百九十餘萬人;此外,因應兵役制度改革及戰備任務實需,後備軍人訓練時間,已調整為士兵每次增加一天,幹部維持在三天半至五天半,以有效強化後備動員整備。 謝雲龍表示,目前國軍各作戰區正依地面防衛作戰需求,實施兵棋推演,檢討後備部隊兵力需求與編裝,預定於四月底前完成,將三三制的縣(市)後備旅調整為四四制,並以平戰編比百分之一為目標,由陸軍調撥員額,以充實後備部隊基幹。在裝備整備方面,也將採取逐年編列預算,按編制裝備所需,建案籌補,汰除老舊裝備;另外,為提升後備部隊戰力恢復速度,後備部隊選員以縣市為範圍,優先選編符合專長退員,次為相近專長者,不足時以作戰區為範圍,向鄰近縣市選員,將三軍退員均納入後備部隊編組,以滿足需求。 針對後備軍人召集訓練,謝雲龍說明表示,國軍依「兵役法」實施後備軍人教育召集、點閱召集及勤務召集,在教育召集方面,以退伍二至四年納編擴編動員的後備軍人為召訓對象,士兵召訓二天半,幹部召訓三天半至五天半,因應兵役制度改革及戰備任務實需,士兵訓練時間將增加為三天半;另為減輕管理負荷,國防部也已完成「兵役法」有關除役年齡的修訂,目前待呈報行政院。 國軍「常後分立」實施迄今,包括李文忠、湯火聖、帥化民、廖婉如等朝野立委均認為有改革之必要。柯承亨答詢表示,有關「常」、「後」是否整合的問題,國防部會持續檢討,未來可能會針對後備動員,再做大幅度修正。摘自http://www.mnd.gov.tw/modnews/policynews/matter.aspx?PublicID=2368所以應該說35歲之後 不用再當後備軍人了 比原來減少5年 不過現今這條文尚未修正通過 大家只有再等待了一俟通過 國防部自然會再召開記者會告知的ㄚ
2006-05-03 19:35: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心靜則寧 不靜則不安 7 · 0⤊ 0⤋
1. 是"士兵的除役年齡"調降成35歲, 也就是說, 如果你是一兵退伍的, 到了35歲, 你就除役了, 不具備"後備軍人"的身份, 但是士官以上退伍的除外. (修正案還沒送立法院, 所以這只是規劃, 未實施.)
2. 根據兵役法, 國人必須在年齡屆滿33歲前, 入伍服役, 不管緩徵原因是否已消滅, 都要服役.
2006-05-04 17:32: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隨緣飄邈人 5 · 0⤊ 0⤋
目前國防部是有在研擬此修正案
不過不是"修改服役條例超過三十五歲不用服役"
正確的說法是
士兵除役年齡改為三十五歲
但是何時此修正案會出國防部大門?
未知數
2006-05-03 19:03: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海盜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