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4/7我經過單行道時,路旁有輛車子突然打開車門害我反應不及撞上,當時我車速不快約保持時速20多左右,我也沒逆向行駛,摔車之後我右腳因撞上車門摔倒時刮到他車門下方的尖角,腳掌右側整塊肉被刮除當場血流如柱,對方有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警察也有來製作筆錄,到醫院後我得知我右腳掌的神經跟韌帶都被拉扯出來,韌帶斷裂,當天幫我做了第一次韌帶縫合手術,住院10天之後因醫生評估右腳掌缺肉的地方沒法自行癒合再生肉所以又做了第二次的植皮手術,先是挖除了我左手腕到手肘上一半的肉跟皮移植到我的腳掌,然後又割了我的左大腿上一塊皮移植到我手腕上,為了一個腳掌上的大傷口要多痛其他2個位置,直到25號醫生認為我傷口狀況不錯可以回家養左手的肉就讓我出院了,目前所有傷口尚未癒合拆線,醫生評估傷口痊癒跟復健要花6個月以上的時間,右腳不保證能恢復到之前完整的活動狀態(可能會跛)
1.對方在我車禍當天有給5000元給我們購買住院的所需物品跟營養品,這些開銷都沒把收據留著,住院18天也花不太夠還要自自掏腰包購買其他用品,請問出院之後的回診費用跟計程車費他會不會因為有給了5000就拒絕繼續給付??萬一他有意閃躲責任或是不想再繼續負責.
2.出院當天他要求要跟醫生申請我的診斷證明書,但是醫生說他沒權力申請,後來他要求我幫他申請,請問我該不該幫他申請?他申請之後是不是要去跟他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PS我們都還沒有和解),乙種診斷證明書是不是要再和解之後再給他比較妥當??
3.對方在我出院當天就要求趕緊和解,因為我剛手術完第8天所以我婉拒,之後他態度就大變,從入院期間的一臉愧疚到現在的拒絕出面詳談他有多少誠意想補償,請問現在去身請才產假扣押會不會太早了?我很怕他脫產(他是記者)
4.因為我7號車禍受傷的部位是右腳掌跟韌帶,對方會不會只賠償右腳的受傷部分而拒絕理賠左手跟左大腿上的手術後遺症?(以後會留下2塊很醜很深的疤痕)
5.如果去調解委員會調解,請問他們處理的態度公不公正?因為對方是資深記者怕會利用私下賄络或是透過他人的關係影響到我的權益.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解答一下我的疑問..感激不盡>_<
2006-05-01 11:38:1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花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喔還有,我因為家裡缺人手所以在家幫忙沒有外出工作,請問我要如何跟他求償我這6個月的薪資損失?我一個月可以跟家裡領2萬,但是要開立薪資證明才能當證據不是嗎?對方會不會因為是自家的工作而不願支付這項補償?
2006-05-01 11:49:24 · update #1
1.你到底要和解還是打官司?2.如要和解.應該雙方找人證.或由當時警察處理人員出面.寫下和解書內容.無須大費周章.當然.對方會覺得越快越好.所以其實你也要體諒別人.3.如破局.只好打官司.4.你防別人.別人也防你.畢竟覺得....你知道的.所以其實發生到結束越快越好.免的夜長夢多.
2006-05-06 13:49: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憶緣 7 · 0⤊ 0⤋